1.一种煤矿用支护,其特征在于:包括相连的顶部支撑组件和竖直支杆,所述顶部支撑组件设置于所述竖直支杆的顶部,所述顶部支撑组件所在平面平行于煤矿巷道的顶部,所述竖直支杆垂直于煤矿巷道的顶部,所述顶部支撑组件包括两根水平支杆,两根所述水平支杆的两端均连接有所述竖直支杆,两根所述水平支杆之间设置有连杆机构,所述连杆机构与所述水平支杆铰接相连,两根所述水平支杆之间的间距能够调整,所述竖直支杆的高度能够调整,所述竖直支杆的底部具有插入端,所述插入端为圆锥状,所述插入端的直径较大一端与所述竖直支杆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矿用支护,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杆为分体式结构,所述水平支杆包括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所述第一支杆和所述第二支杆的两端均连接有所述竖直支杆,所述竖直支杆与所述第一支杆或所述第二支杆铰接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矿用支护,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支杆与所述第一支杆或所述第二支杆之间设置锁紧机构,所述锁紧机构能够固定所述竖直支杆与所述第一支杆或所述第二支杆之间的相对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矿用支护,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端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插入端呈圆周状均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矿用支护,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机构为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所述连杆机构的两个对角分别与两根所述水平支杆铰接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矿用支护,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机构包括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所述第一连杆与所述第二连杆铰接,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二连杆分别与所述水平支杆铰接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煤矿用支护,其特征在于:两根所述水平支杆之间设置多组所述连杆机构,多组所述连杆机构等间距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矿用支护,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支杆为套杆结构,所述竖直支杆内设置有液压缸。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矿用支护,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支撑组件的数量为若干组,相邻的所述顶部支撑组件之间利用所述连杆机构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