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面条生产加工的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
两个支撑柱,两个所述支撑柱的底端分别固定连接于所述底板的顶部两侧;
动力箱,所述动力箱的底部两侧分别固定连接于两个所述支撑柱的顶端;
动力组件,所述动力组件设置于所述动力箱的内壁顶部右侧;
传动组件,所述传动组件设置于所述动力箱的内部中部;
稳定连接组件,所述稳定连接组件设置于所述动力箱的底部;
切刀,所述切刀的顶部固定连接于所述稳定连接组件的底部中部;
所述动力组件包括动力电机,所述动力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有第一皮带轮,所述第一皮带轮的表面通过皮带传动连接有第二皮带轮,所述第二皮带轮的轴心处固定连接有第一轴;
所述传动组件包括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的两侧分别啮合有第二齿轮和第三齿轮,所述第二齿轮和第三齿轮的轴心处分别通过第二轴和第三轴固定连接有第一半齿轮和第二半齿轮,所述第一半齿轮和第二半齿轮之间设置有与第一半齿轮和第二半齿轮相适配的齿板;
所述稳定连接组件包括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底部中部固定连接有压力杆,所述压力杆的底端贯穿动力箱且延伸至动力箱的外部,所述压力杆位于动力箱外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顶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稳定杆,两个所述稳定杆的顶端均贯穿动力箱且延伸至动力箱的内部,两个所述稳定杆位于动力箱内部的一端分别与连接板底部的两侧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面条生产加工的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电机的底部与所述动力箱内壁顶部的右侧固定安装,所述第一轴的前端与动力箱内壁的中部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轴的后端与第一齿轮的轴心处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面条生产加工的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轴和第三轴的两端分别与动力箱内壁的表面和背面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面条生产加工的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齿板的底端与连接板顶部的中部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底部的中部与切刀的顶部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面条生产加工的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面条生产加工的切割机构还包括压面组件,所述压面组件的顶部固定连接于所述固定板的底部,所述压面组件包括压板,所述压板顶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伸缩杆,所述压板的顶部且位于两个伸缩杆的表面固定连接有缓冲弹簧,所述压板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垫块,所述压板的中部开设有切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面条生产加工的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伸缩杆的顶端与固定板的底部两侧固定连接,所述垫块均采用食用级硅胶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