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感应装置和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包括供手部伸入的入口、供用户观察的透明窗和用于冲洗所述手部的多个喷水口,多个所述喷水口分散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内侧,多个所述喷水口喷出的水流覆盖所述手部;所述感应装置设置在所述壳体内部;所述控制装置分别与所述感应装置和多个所述喷水口信号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喷水口分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顶部、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所述第一侧壁与所述第二侧壁平行;所述入口贯穿所述壳体的第三侧壁,所述第三侧壁与所述第一侧壁垂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水口的数量至少为六个,设置在所述第一侧壁上的喷水口的数量与设置在所述第二侧壁上的喷水口的数量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水口上还设置有增压泵。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顶部设置有缺口,所述透明窗设置在所述缺口内。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顶部和所述第三侧壁上分别设置有缺口,所述透明窗设置在所述缺口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洗手液容纳仓和出液口,所述出液口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内侧,所述出液口与所述洗手液容纳仓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进水管,所述进水管分别与外部水管和所述喷水口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排水孔,所述排水孔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底部,所述排水孔与外部排水管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自动洗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红外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