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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20107086297
申请人: 江西天禹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06-16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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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包括预处理箱(1)以及设于预处理箱(1)底部的分离箱(2),所述预处理箱(1)的顶部穿设有料斗(3),其特征在于:所述料斗(3)的底部转动连接有下料板(4),所述料斗(3)位于下料板(4)的一侧设置有挡料罩(5),所述预处理箱(1)的侧壁设置有提供下料板(4)转动的下料组件(6),所述预处理箱(1)位于下料板(4)的底部设置有破碎组件(7),所述破碎组件(7)的下方设置有与下料组件(6)连接的筛分组件(8),所述筛分组件(8)的底部设置有与分离箱(2)连通的研磨组件(9),所述预处理箱(1)的外侧固定连接有提供下料组件(6)、破碎组件(7)和研磨组件(9)共同运动的驱动组件(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组件(6)包括与预处理箱(1)转动连接的半齿轮(61),所述预处理箱(1)位于半齿轮(61)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套(62),两个所述固定套(62)的内部均穿设有滑动杆(63),两个所述滑动杆(63)之间固定连接有与半齿轮(61)相配合的齿环(64),位于顶部的所述滑动杆(63)与所述下料板(4)之间铰接有第一连杆(6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组件(7)包括三个呈平行分布的破碎辊(71),其中两个所述破碎辊(71)的外侧固定连接有两个相互啮合的第一齿轮(72),另一个所述破碎辊(71)的外侧固定连接有第二齿轮(73),相邻的所述第二齿轮(73)与第一齿轮(72)之间设置有分别与第一齿轮(72)和第二齿轮(73)啮合的第三齿轮(7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筛分组件(8)包括与预处理箱(1)固定连接导流环(81),所述导流环(8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两端开口的支撑板(82),所述支撑板(82)的顶部通过对称分布的支撑杆(83)转动连接有筛选框(84),所述筛选框(84)的一侧与位于底部的所述滑动杆(63)之间铰接有第二连杆(8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组件(9)包括与导流环(81)连通的研磨室(91),所述研磨室(91)的外侧铰接有箱门(92),所述研磨室(91)与所述导流环(81)的连接处固定连接有第一筛网(93),所述研磨室(91)的中心处转动连接有研磨刀片(94),所述研磨室(91)的底部通过通道(95)与所述分离箱(2)连通,所述通道(95)与所述研磨室(91)的连接处固定连接有第二筛网(9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10)包括与研磨刀片(94)连接的驱动电机(101),所述驱动电机(101)的输出轴的驱动端与位于中间的所述破碎辊(71)的外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带轮(102),两个所述第一带轮(102)之间通过第一皮带(103)传动连接,所述半齿轮(61)的外侧与相邻的所述破碎辊(71)的外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带轮(104),两个所述第二带轮(104)之间通过第二皮带(105)传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料斗(3)的内部还设置有推料组件(11),所述推料组件(11)包括与料斗(3)滑动连接的推板(111),所述料斗(3)位于推板(111)的相对面滑动连接有按压板(112),所述推板(111)与所述按压板(112)之间铰接有两个呈对称分布的第三连杆(113),所述料斗(3)的内部穿设有与推板(111)固定连接的推杆(114),所述推杆(114)的外侧连接有滚轮(115),所述滚轮(115)与所述料斗(3)之间固定连接有弹簧(116),所述预处理箱(1)的外侧转动连接有与滚轮(115)相配合的凸轮(117),所述凸轮(117)的外侧与所述半齿轮(61)的外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三带轮(118),两个所述第三带轮(118)之间通过第三皮带(119)传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料斗(3)的顶部设置有与推料组件(11)连接的送料组件(12),所述送料组件(12)包括与料斗(3)顶部固定连接的固定板(121),所述固定板(121)的底部转动连接有两个呈对称分布的V型杆(122),所述料斗(3)的一侧穿设有顶部开口的储料箱(123),所述储料箱(123)位于料斗(3)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挡板(124),两个所述V型杆(122)的一端与所述按压板(112)之间均铰接有第四连杆(125),两个所述V型杆(122)的另一端与所述挡板(124)之间均铰接有第五连杆(126)。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处理箱(1)的内部还设有提供两端破碎辊(71)清洁的清洁组件(13),所述清洁组件(13)包括与齿环(64)一侧固定连接的横杆(131),所述横杆(131)的外侧固定连接有与破碎辊(71)相适配的清扫刷(132),另一端的所述破碎辊(71)的外侧转动连接有清洁辊(133),所述清洁辊(133)的外侧固定连接有与第二齿轮(73)相啮合的第四齿轮(134)。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提取花生壳中木犀草素的分离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处理箱(1)的内部还设置有提供挡料罩(5)摆动的摆动组件(14),所述摆动组件(14)包括与预处理箱(1)转动连接的转盘(141),所述转盘(141)与所述挡料罩(5)的外侧之间铰接有第六连杆(142),所述转盘(141)的外侧与所述第二齿轮(73)的外侧均固定连接的第四带轮(143),两个所述第四带轮(143)之间通过第四皮带(144)传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