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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19212264136
申请人: 深圳阜时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5-10-25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联系人

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导光单元,包括不同的第一表面与第二表面;

检测模组,位于所述导光单元的下方,用于接收从所述导光单元中出射出来的检测光束,所述检测模组在所述第一表面上具有视场区域;和光源,位于所述导光单元下方,用于通过所述第二表面向所述第一表面投射非准直的检测光束,定义从所述光源进入所述导光单元内部的检测光束经传输并初次到达所述第一表面的区域为预设区域,所述光源包括发光单元与光转换器,所述发光单元用于发射非准直的检测光束,所述光转换器用于转换所述发光单元的非准直的检测光束进入所述导光单元内部的角度,使得所述检测光束进入所述导光单元后能够直接照射到所述预设区域且满足在导光单元内进行全反射传输的条件,其中,经所述光转换器转换后的检测光束为非准直的检测光束;当所述预设区域上未有手指接触时,存在检测光束在所述视场区域发生全反射;当所述视场区域上有手指接触时,所述检测模组能够接收从所述导光单元出射的具有不同入射角的检测光束,并转换接收到的检测光束为相应的电信号以获得指纹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准直的检测光束包括夹角不小于10度、15度、或25度的两条光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转换器设置在所述发光单元的出光面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或,所述光转换器与所述导光单元一体成型,所述检测光束在所述第二表面的入光区域为所述光转换器的部分表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非准直的检测光束具有25度至140度的发光角范围,或,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非准直的检测光束具有50度至140度的发光角范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光束在与所述视场区域相接触的指纹脊处发生漫反射,检测光束在所述视场区域与指纹谷相正对处发生全反射,其中,发生漫反射的检测光束中的至少部分穿出所述导光单元被所述检测模组接收,所述检测模组转换接收到检测光束为相应的电信号以获得指纹信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检测装置还包括液晶显示装置,所述液晶显示装置包括保护层、液晶显示模组、以及连接所述保护层与所述液晶显示模组的光学胶,所述保护层包括相对设置的上表面与下表面,所述液晶显示模组设置在所述保护层的下表面一侧,用于执行图像显示,所述检测模组用于透过所述液晶显示模组的至少部分接收从所述导光单元出射的检测光束;所述保护层的上表面为所述导光单元的第一表面。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层包括透明区域以及位于所述透明区域的非透明区域,所述液晶显示模组用于透过所述透明区域出射可见光束,所述光源在所述第二表面的入光区域位于所述非透明区域,所述检测光束的波长不同于所述可见光束的波长。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单元包括或为所述保护层;或,所述导光单元包括或为所述保护层和所述光学胶;或,所述导光单元包括或为所述保护层、所述光学胶、以及所述液晶显示模组的至少部分。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层包括透明基板,所述光学胶的折射率大于或等于所述透明基板的折射率,所述透明基板的折射率大于空气的折射率。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定义所述液晶显示模组显示图像的区域为显示区,而所述显示区周围无法显示图像的区域为非显示区;所述视场区域位于所述显示区的局部区域的正上方。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模组包括图像传感器以及位于所述图像传感器上方的超微距镜头,其中,所述超微距镜头用于将检测光束会聚至所述图像传感器上,所述图像传感器用于转换检测光束为相应的电信号,所述超微距镜头和/或所述图像传感器在所述第一表面的垂直投影位于所述视场区域之内,且所述垂直投影的面积小于所述视场区域的面积。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检测装置应用在一电子产品中,所述第一表面为所述电子产品的外表面,所述视场区域与所述电子产品的底部边缘之间的间隔为3至20毫米或3至15毫米;或,所述光源与所述检测模组均邻近所述电子产品的底部边缘设置,所述光源较所述检测模组更邻近所述电子产品的底部边缘,所述检测模组和所述光源的水平距离为10至15毫米。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区域与所述视场区域之间非交叠,或,所述预设区域与所述视场区域之间存在交叠区域。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区域为所述视场区域;

或,所述预设区域位于所述视场区域之中,所述预设区域的面积小于所述视场区域的面积;

或,所述视场区域位于所述预设区域之中,所述视场区域的面积小于所述预设区域的面积;

或,所述预设区域的部分与所述视场区域的部分存在交叠;定义所述预设区域上未与所述视场区域相交叠的部分为非交叠区域,所述非交叠区域的至少部分或全部较所述交叠区域邻近所述光源。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预设区域上未有手指接触时,在所述视场区域上能够发生全反射的检测光束包括从所述非交叠区域经过多次全反射传输到达所述视场区域的检测光束,或/和,从所述光源进入所述导光单元内部后初次到达所述交叠区域并满足在交叠区域进行全反射传输条件的检测光束。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交叠区域的面积不小于所述视场区域的面积的50%、55%、60%、65%、70%、75%、或80%。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定义所述光源在所述第二表面进入的区域为入光区域,所述检测光束从所述入光区域进入所述导光单元的内部,并传输到所述预设区域;所述入光区域与所述交叠区域之间的最短直线与所述导光单元的上第一表面的法线之间的夹角不小于所述检测光束在所述导光单元内实现全反射传输的临界角,或,从所述入光区域到所述交叠区域的最短距离的检测光束满足在所述导光单元内进行全反射传输的条件,或,所述入光区域与所述预设区域之间的最短直线与所述导光单元的第一表面的法线之间的夹角不小于所述检测光束在所述导光单元内实现全反射传输的临界角,其中,所述第一表面为平面。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转换器包括光栅、光学薄膜、棱柱结构、球台结构、半圆柱结构、或光学微结构中的一种或多种。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投射至所述预设区域的非准直的检测光束中能发生全反射的检测光束的比例不小于20%、30%、40%、或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