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显示装置,包括保护层和显示模组,所述保护层具有供用户触摸和实现交互的第一表面以及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对的第二表面,所述显示模组位于所述保护层的第二表面一侧,所述显示模组能够透过所述保护层出射可见光以实现图像显示;
检测模组,位于所述保护层的下方,所述检测模组具有视场角,定义所述第一表面位于所述检测模组的视场角范围内的区域为视场区域;
发射模组,位于所述保护层的下方,所述发射模组包括第一发光单元和第二发光单元,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和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均用于发射检测光束;和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和第二发光单元同时或分时工作;
当外部对象接触所述视场区域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和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同时或分时工作,所述检测模组执行指纹信息感测,所述检测光束能够从所述第二表面进入保护层,其中,由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出射进入保护层的检测光束能够至少在保护层内全反射传输且经过所述视场区域,经过所述视场区域的检测光束被所述外部对象漫反射回至所述检测模组,由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出射进入保护层的检测光束能够从所述视场区域周围出射到所述第一表面上方并能够进入到所述外部对象内部,进入所述外部对象内部的检测光束能够从所述外部对象中透射出来而到达所述检测模组;
所述检测模组用于透过所述保护层和至少部分的显示模组接收由外部对象返回来的检测光束,并转换接收到的检测光束为相应的电信号以获得所述外部对象的指纹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定义所述检测光束中能够至少在保护层内全反射传输且能够经过所述视场区域的部分为第一光束,所述检测光束中能够从所述视场区域的周围出射到第一表面上方的部分为第二光束。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对象包括手指,当所述手指接触所述视场区域时,与手指的指纹脊处直接接触的第一光束被漫反射,与手指的指纹谷处相正对的第一光束发生全反射,和/或,从第一表面出射出来的第二光束进入手指内部,并从手指的指纹面透射出来;所述检测模组接收被手指漫反射的第一光束和/或从手指透射出来的第二光束,并转换所述第一光束和/或第二光束为相应的电信号,以获得手指的指纹信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表面全贴合,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出射进入所述保护层内的检测光束中的部分或全部满足至少在所述保护层内全反射传输的条件;或者所述光学检测装置还包括第一光转换器,所述第一光转换器设置在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所述第一光转换器用于转换来自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的检测光束的出射角度,使得入射进入保护层内的检测光束中的部分或全部满足至少在保护层内全反射传输的条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表面全贴合,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出射进入所述保护层内的检测光束中的部分至少在所述保护层内全反射传输且经过所述视场区域,部分从所述视场区域的周围出射到第一表面的上方;
或者
所述光学检测装置还包括第一光转换器,所述第一光转换器设置在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所述第一光转换器用于转换来自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的检测光束的出射角度,经由所述第一光转换器转换后的检测光束中的部分至少在所述保护层内全反射传输且经过所述视场区域,或/和,部分从所述视场区域的周围出射到第一表面的上方。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表面框贴;或者
所述光学检测装置还包括第二光转换器,所述第二光转换器设置在所述第二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所述第二光转换器用于转换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发射的检测光束的出射角度,使得入射进入保护层内的至少部分检测光束能够从所述视场区域的周围出射到所述第一表面上方;或所述第二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间隔空气。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同时工作,所述检测模组接收被外部对象漫反射回来的检测光束和由外部对象中透射出来的检测光束,并转换接收到的检测光束为相应的电信号以获得外部对象的指纹信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与第二发光单元先后工作,所述检测模组根据先后接收到的检测光束来获取外部对象的指纹信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中的一者先工作,并根据所述检测模组的检测结果来确定是否控制另一者开始工作。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检测模组的检测结果符合预设要求时,则所述控制单元不控制另一者工作,否则,所述控制单元控制另一者开始工作。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中的一者先工作,并根据所述检测模组的检测结果来确定是否控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和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同时工作。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检测模组的检测结果符合预设要求时,则所述控制单元不控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和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同时工作,否则,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和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同时工作。
1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工作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发射的检测光束中能够达到外部对象的第一光束占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发射的检测光束的比例大于第一预设比例;或者,当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工作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发射的检测光束中能够达到外部对象的第一光束的光功率占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发射的检测光束的光功率的比例大于第一预设比例。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比例不小于60%。
15.如权利要求2或13或14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工作时,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发射的检测光束中的第二光束占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发射的检测光束的比例大于第二预设比例;或者,当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工作时,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发射的检测光束中的第二光束的光功率占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发射的检测光束的光功率的比例大于第二预设比例。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预设比例不小于60%。
17.如权利要求9或1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模组的检测结果包括所述检测模组获得的生物特征信息与预存的用户的生物特征信息模板相对比后的相关或相似程度。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光束包括近红外光,所述显示装置为液晶显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