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个像素单元,所述像素单元用于接收由用户的手指返回的光束,并转换接收到的光束为相应的电信号以获得用户的指纹信息;
多个第二透镜,设置在所述多个像素单元的上方,所述多个第二透镜用于会聚光束至所述多个像素单元,其中,所述多个第二透镜与所述多个像素单元一一正对;
多个第一透镜,彼此间隔地设置在所述多个第二透镜的上方,所述多个第一透镜用于会聚光束至所述多个第二透镜,其中,每一所述第一透镜正对多个所述像素单元;和遮光部,设置在所述多个第一透镜之间的间隔区域,所述遮光部用于遮挡光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部在高度上不矮于所述第一透镜,或者矮于所述第一透镜但不矮于10微米以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进一步包括第一基板,所述第一基板包括相对的上表面与下表面,其中,所述下表面面对所述多个第二透镜,所述多个第一透镜和所述遮光部设置在所述上表面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部相对所述上表面的最高高度不矮于所述第一透镜相对所述上表面的最高高度,或者矮于所述第一透镜相对所述上表面的最高高度但不矮于10微米以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包括图像传感芯片,所述图像传感芯片包括所述多个像素单元,定义所述图像传感芯片能够感测光束的一侧表面为感光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部相对所述感光面的最高高度不矮于所述第一透镜相对所述感光面的最高高度,或者矮于所述第一透镜相对所述感光面的最高高度但不矮于10微米以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像素单元呈阵列排布,所述多个第二透镜呈阵列排布,所述多个第一透镜呈阵列排布。
8.如权利要求1或2或4或6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定义所述多个像素单元上能够透过所述第一透镜而接收到光束的区域为有效感光区域,每一有效感光区域分别正对一所述第一透镜,透过所述第一透镜的光束会聚到与所述第一透镜相正对的有效感光区域。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部在高度上不矮于所述第一透镜,或者矮于所述第一透镜但不矮于10微米以上,能够使得透过一所述第一透镜的光束中的部分或全部不会传输到相邻的或其它的第一透镜所正对的有效感光区域。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部包括挡墙和遮光层,所述遮光层位于所述挡墙的上方,所述遮光层用于遮挡光束,所述挡墙与所述第一透镜由相同的透光材料制成。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部包括挡墙和遮光层,所述遮光层形具有多个能够透光的开口,所述多个第一透镜形成在所述遮光层上方,所述第一透镜与一所述开口相正对且与所述遮光层的边缘部分重叠,所述挡墙形成在所述遮光层上并位于所述第一透镜之间的间隔区域,其中,所述遮光层和所述挡墙用于遮挡光束。
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墙包括挡墙侧面和挡墙顶面,所述挡墙侧面位于所述挡墙顶面与所述多个第二透镜之间,所述挡墙顶面为一平面。
1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对于位于两相邻的第一透镜以及位于所述两相邻的第一透镜之间的遮光部:所述遮光部在高度上不矮于所述两相邻的第一透镜或、或者矮于所述两相邻的第一透镜但不矮于10微米以上,能够使得透过一所述第一透镜的光束中的部分或全部不会传输到另一所述第一透镜所正对的有效感光区域。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部在高度上高出所述第一透镜达5微米至100微米中的任意数值。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部在高度上高出所述第一透镜达5微米至10微米中的任意数值。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的第一透镜之间的节距为300微米至500微米中的任意数值。
1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第一基板的下表面之间间隔空气,所述第二透镜的折射率大于空气的折射率。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包括图像传感芯片,所述图像传感芯片包括所述多个像素单元,所述多个第二透镜形成在所述图像传感芯片上,所述图像传感芯片与所述第一基板之间通过点胶的方式进行固定。
1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进一步包括过滤层,设置在所述多个像素单元的上方,用于透过目标波段的光束并过滤掉目标波段以外的光束,所述多个像素单元用于接收目标波段的光束,并转换目标波段的光束为相应的电信号。
20.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进一步包括过滤层,设置在所述多个像素单元的上方,用于透过目标波段的光束并过滤掉第二预设波段的光束,所述遮光部用于过滤掉第一预设波段的光束,其中,所述第一预设波段与所述第二预设波段完全不同或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预设波段与所述第二预设波段部分相同时,所述第一预设波段包括所述第二预设波段。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波段包括可见光波段和近红外光波段,所述第二预设波段包括近红外光波段。
2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进一步包括图像传感芯片、补强板、和软性电路板,所述图像传感芯片包括所述多个像素单元,所述软性电路板上设置有开口,所述图像传感芯片设置在所述软性电路板的开口中,且与所述补强板相固定,所述图像传感芯片与所述软性电路板电连接。
2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第一透镜与所述多个第二透镜为球面透镜或非球面透镜。
2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焦距大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
2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定义所述多个像素单元上能够透过所述第一透镜而接收到光束的区域为有效感光区域,所述有效感光区域彼此间隔排布,所述有效感光区域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的面积小于所述第一透镜在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的面积。
27.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的上表面和下表面上分别形成有所述过滤层。
28.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屏和上述权利要求1‑2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所述光学式指纹感测装置设置在所述显示屏下方,用于透过所述显示屏接收由用户的手指返回的光束,以执行指纹信息感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