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一折叠装置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有:
一第一支架本体,其活动设置于所述折叠装置的一第一部份;
一第二支架本体,其活动设置于所述折叠装置的一第二部份,所述第一部份与所述第二部份可相对于彼此折叠或展开,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彼此分离设置;
以及
一卡合件,其活动设置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之间且可于一卡合位置与一脱离位置之间切换,当所述卡合件位于所述卡合位置时,所述卡合件的两端分别位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内,以使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藉由所述卡合件连动,当所述卡合件位于所述脱离位置时,所述卡合件位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内且分离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
其中所述第一支架本体转动连接于所述折叠装置的所述第一部份且可相对于所述第一部份沿一第一转动轴转动,所述第二支架本体转动连接于所述折叠装置的所述第二部份且可相对于所述第二部份沿一第二转动轴转动,所述折叠装置的所述第二部份可相对于所述第一部份沿一第三转动轴转动,所述第一转动轴与所述第二转动轴垂直于所述第三转动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其另包含有一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于所述折叠装置的所述第一部份与所述第二部份相对于彼此折叠或展开时,驱动所述卡合件于所述卡合位置与所述脱离位置之间切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驱动组件包含有:
一第一驱动件,其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内;以及
一第二驱动件,其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其中当所述折叠装置的所述第一部份与所述第二部份相对于彼此折叠时,所述第一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以及所述第二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的合力驱动所述卡合件朝所述脱离位置移动,且当所述折叠装置的所述第一部份与所述第二部份相对于彼此展开时,所述第一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以及所述第二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的合力驱动所述卡合件朝所述卡合位置移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以及所述第二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包含有磁力。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二驱动件包含有一驱动斜面,所述卡合件包含有一配合斜面,当所述折叠装置的所述第一部份与所述第二部份相对于彼此折叠时,所述卡合件藉由所述驱动斜面与所述配合斜面的配合被驱动而朝所述脱离位置移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另包含有活动设置于所述折叠装置上的一释锁件,所述释锁件可相对于所述折叠装置于一限位位置及一释锁位置之间切换,当所述释锁件位于所述限位位置时,所述释锁件卡合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的其中一个,当所述释锁件位于所述释锁位置时,所述释锁件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的所述其中一个脱离卡合。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转动轴与所述第二转动轴位于同一直线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为对称设置的两L型结构。
10.一种折叠屏幕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有:
一屏幕,其包含有一第一屏幕部份以及一第二屏幕部份,所述第一屏幕部份与所述第二屏幕部份可相对于彼此折叠或展开;以及一支架,其用于将所述屏幕支撑于一支撑面上,所述支架包含有:
一第一支架本体,其活动设置于所述屏幕的第一屏幕部份;
一第二支架本体,其活动设置于所述屏幕的第二屏幕部份,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彼此分离设置;以及一卡合件,其活动设置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之间且可于一卡合位置与一脱离位置之间切换,当所述卡合件位于所述卡合位置时,所述卡合件的两端分别位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内,以使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藉由所述卡合件连动,当所述卡合件位于所述脱离位置时,所述卡合件位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内且分离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
其中所述第一支架本体转动连接于所述屏幕的所述第一屏幕部份且可相对于所述第一屏幕部份沿一第一转动轴转动,所述第二支架本体转动连接于所述屏幕的所述第二屏幕部份且可相对于所述第二屏幕部份沿一第二转动轴转动,所述屏幕的所述第二屏幕部份可相对于所述第一屏幕部份沿一第三转动轴转动,所述第一转动轴与所述第二转动轴垂直于所述第三转动轴。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折叠屏幕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支架另包含有一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于所述屏幕的所述第一屏幕部份与所述第二屏幕部份相对于彼此折叠或展开时,驱动所述卡合件于所述卡合位置与所述脱离位置之间切换。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折叠屏幕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驱动组件包含有:
一第一驱动件,其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内;以及
一第二驱动件,其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内。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折叠屏幕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当所述屏幕的所述第一屏幕部份与所述第二屏幕部份相对于彼此折叠时,所述第一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以及所述第二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的合力驱动所述卡合件朝所述脱离位置移动,且当所述屏幕的所述第一屏幕部份与所述第二屏幕部份相对于彼此展开时,所述第一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以及所述第二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的合力驱动所述卡合件朝所述卡合位置移动。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折叠屏幕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以及所述第二驱动件施予所述卡合件的力包含有磁力。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折叠屏幕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二驱动件包含有一驱动斜面,所述卡合件包含有一配合斜面,当所述屏幕的所述第一屏幕部份与所述第二屏幕部份相对于彼此折叠时,所述卡合件藉由所述驱动斜面与所述配合斜面之配合被驱动而朝所述脱离位置移动。
16.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折叠屏幕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支架另包含有活动设置于所述屏幕上的一释锁件,所述释锁件可相对于所述屏幕于一限位位置及一释锁位置之间切换,当所述释锁件位于所述限位位置时,所述释锁件卡合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的其中一个,当所述释锁件位于所述释锁位置时,所述释锁件与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的所述其中一个脱离卡合。
17.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折叠屏幕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转动轴与所述第二转动轴位于同一直线上。
18.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折叠屏幕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支架本体与所述第二支架本体为对称设置的两L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