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开槽装置,包括切割臂,
所述切割臂包括:切割臂的框架;所述切割臂的框架包括:
主体部,包括第一铰接点和第二铰接点;以及
行程腔,位于所述第一铰接点和所述第二铰接点之间,
其中,所述行程腔包括上端部和下端部,所述上端部和所述下端部为在所述行程腔的延伸方向上相对的两个端部,所述行程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铰接点和所述第二铰接点的连线不平行,所述切割臂还包括:
切割部,与所述主体部铰接于所述第二铰接点;
驱动部,被配置为驱动所述切割部;以及
切割器,位于所述切割部的至少部分外表面上,
所述开槽装置还包括举升油缸,其中,所述举升油缸的一端与所述切割臂铰接于第三铰接点,所述第三铰接点可沿所述行程腔的延伸方向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所述行程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连线的延伸方向的夹角大于或等于60 °并且小于或等于90 °。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所述主体部在所述第一铰接点处设有第一铰接孔,所述主体部在所述第二铰接点处设有第二铰接孔,并且所述行程腔沿所述第一铰接孔或所述第二铰接孔的延伸方向贯穿所述主体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所述行程腔包括沿所述行程腔的延伸方向延伸的两个侧面,所述举升油缸包括举升轴,所述举升轴为所述第三铰接点的铰接轴,所述举升油缸通过伸缩驱动所述举升轴以带动所述切割臂运动,进而带动所述切割部上下移动,所述举升轴位于所述行程腔内,所述举升轴与所述两个侧面中至少之一接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所述上端部到所述下端部的最大直线距离为所述举升轴的直径的两倍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所述两个侧面为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所述第一侧面比所述第二侧面更靠近所述第二铰接点,所述第一侧面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侧面的长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开槽装置,还包括载具,其中,所述举升油缸的另一端与所述载具铰接于第四铰接点,所述第四铰接点位于所述第一铰接点和所述第二铰接点之间,所述上端部和所述下端部位于所述第四铰接点的远离所述第一铰接点的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所述行程腔位于所述第四铰接点和所述切割部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所述切割臂与所述载具铰接于所述第一铰接点,所述上端部和所述下端部位于所述第四铰接点的远离所述第一铰接点的一侧。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所述行程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举升油缸的延伸方向的夹角(θ2)为直角或钝角。
11.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开槽装置,还包括配重支架和配重,其中,所述配重支架固定在所述框架上,所述配重设置在所述配重支架上,所述配重位于所述切割器转动的范围之外。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通过所述第二铰接点的竖直线位于所述配重的范围内。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开槽装置,其中,当所述第一铰接点和所述第二铰接点的连线与水平线平行时,所述配重部分或全部越过通过所述第二铰接点的竖直线,并且所述配重部分或全部位于通过所述第二铰接点的所述竖直线的远离所述第一铰接点的一侧,所述水平线垂直于所述竖直线。
14.一种开槽方法,包括:
伸出举升油缸驱动举升轴带动切割臂向上移动使得切割器与开槽对象接触,所述切割臂包括框架,所述框架包括主体部和行程腔,所述主体部包括第一铰接点和第二铰接点;所述行程腔位于所述第一铰接点和所述第二铰接点之间,所述行程腔包括上端部和下端部,所述上端部和所述下端部为在所述行程腔的延伸方向上相对的两个端部,所述行程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铰接点和所述第二铰接点的连线不平行;
回收所述举升油缸,至所述举升轴与所述上端部的距离满足开槽深度;以及驱动所述切割器进行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