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提升装置的坐便辅助器,其特征在于该坐便辅助器包括设有万向轮(420)的承重底板(410)的移动底座机构(400),以及固定在承重底板上的腋下抬升助起连杆机构(100)、座板姿态调整并联机构(200)以及防侧翻夹紧压片机构(500);
所述腋下抬升助起连杆机构,包括固定在承重底板(410)上的支座、两个相互平行地固定在支座上的平行四边形机构以及由前述平行四边形机构托举的腋下支架;
所述座板姿态调整并联机构,包括两个竖直固定在承重底板上的前提升电动推杆(240)、两个底端铰接在承重底板上的后转向电动推杆(210)以及铰接在两个前提升电动推杆顶端及两个后转向电动推杆顶端的座板(270);
所述防侧翻夹紧压片机构,包括两个分别通过蝶形螺母固定在斜固定铝型材上的螺杆(570)、两个分别通过连接头(560)与螺杆连接且相向设置以用于夹紧坐便器的防侧翻夹片(530)以及固定在连接头上且施力于防侧翻夹片的V形弹片(55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提升装置的坐便辅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坐便辅助器还配有随动安全踏板机构,该随动安全踏板机构包括搁置在承重底板前端地面的脚踏板(310)、竖直布置且底端与脚踏板连接而顶端与座板铰接的提升杆(340)、两端分别与两个前提升电动推杆顶部固定的横杆(360)、固定于横杆的中间部位且与所述提升杆穿套配合以限定提升杆只能轴向运动的滑座(35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提升装置的坐便辅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行四边形机构包括水平固定在支座顶端的固定水平铝型材(180)、腋下支架中的扶手水平铝型材(150)以及两个相互平行又长度相同并且两端分别与固定水平铝型材及扶手水平铝型材铰接的转动铝型材;另配有两端分别与转动铝型材及支座铰接的电动推杆(19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提升装置的坐便辅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腋下支架包括水平布置的横杠铝型材(114)、水平布置且与横杠铝型材两端固定的扶手水平铝型材(150)、通过竖直调节结构连接在横杠铝型材上的靠背(110)、分别通过可调节的腋下支撑管套(116)定位在扶手水平铝型材上的腋下支撑垫(115);所述扶手水平铝型材的轴线垂直于横杠铝型材的轴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提升装置的坐便辅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调节结构包括固定在靠背反面且带有竖直梯形槽的若干调节铝型材(113)、若干一端与横杠铝型材固定而另一端贴靠在调节铝型材上的直角角架(112)以及一端嵌入所述梯形槽而另一端横向穿过直角角架后再由蝶形螺母拧紧的螺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提升装置的坐便辅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前提升电动推杆与承重底板之间还分别连接一加强用的斜固定铝型材(22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提升装置的坐便辅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均通过铰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