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架;
采摘机械部件,包括采摘臂和采摘爪,采摘臂固定于车架,且采摘爪与采摘臂连接,采摘爪能够实现张开或闭合以实现夹持即将采摘的果实;
采摘切割部件,设于采摘爪的一侧,且采摘切割部件能够相对于采摘爪转动设置,采摘切割部件设置切割部件以将采摘抓夹持的果实根茎切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摘爪通过连接板与所述采摘臂连接,且所述采摘切割部件可旋转安装于连接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摘爪包括与所述采摘臂连接的壳体,壳体内设置提升件,提升件的提升杆设置三连杆机构,壳体的两侧各与活动杆的一端活动连接,活动杆的中部与三连杆机构连接,且活动杆的另一端与夹具连接,夹具底部设置与所述采摘切割部件配合的卡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摘切割部件包括第二壳体,第二壳体的顶部两侧通过侧臂与设于所述连接板的转动机构连接,转动机构带动侧臂转动,第二壳体的另一侧设置切割刀,切割刀相对于第二壳体实现转动运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内设置旋转电机,旋转电机与所述切割刀连接,且切割刀与第二壳体表面有设定的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摘臂通过底盘设于所述的车架,采摘臂相对于底盘能够实现转动,采摘臂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第一臂和第二臂之间活动设置以实现采摘臂的动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设置传送机构,传送机构包括设于所述采摘臂一侧的第一传送件和设于第一传送件出口侧的第二传送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送件包括若干传送条以对采摘的果实进行限位,且第一传送件倾斜向下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还设置搬运机械臂,搬运机械臂相对于车架能够实现可拆卸,搬运机械臂与搬运爪连接,搬运爪包括两个错位设置搬运夹具,搬运爪用以将传送机构传送的果实进行抓取。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果实采摘收获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车架的收集箱;
所述采摘臂相对于所述车架能够实现可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