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车辆的防倾斜再平衡系统,包括车主体(1),所述车主体(1)上设有转向装置(2)、车架(3)和弹簧支架(4),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装置(5)和平衡装置(6),所述控制装置(5)安装在车主体(1)上并与转向装置(2)传动连接,所述平衡装置(6)安装在车架(3)和弹簧支架(4)间,所述控制装置(5)包括安装架(51)、螺杆(52)、滑块(53)、第一传动机构(54)和第二传动机构(55),所述螺杆(52)可旋转地安装在安装架(51)上,所述滑块(53)安装在螺杆(52)上,且滑块(53)上设有与螺杆(52)配合的螺纹,所述第一传动机构(54)和第二传动机构(55)分别设在安装架(51)的上、下两端,所述滑块(53)通过第一传动机构(54)和平衡装置(6)的一端连接,所述滑块(53)通过第二传动机构(55)和平衡装置(6)的另一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的防倾斜再平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5)还包括限位杆(56),所述安装架(51)的两侧设有限位槽(511),所述限位杆(56)固定在滑块(53)的两侧,且所述限位杆(56)与限位槽(511)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的防倾斜再平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54)包括第一传动轮(541)、第一滑杆(542)以及第一传动带(543),所述第一传动带(543)一端与滑块(53)连接,所述第一传动带(543)另一端绕过第一传动轮(541)与第一滑杆(542)连接;所述第二传动带(553)一端与滑块(53)连接,所述第二传动机构(55)包括第二传动轮(551)、第二滑杆(552)以及第二传动带(553),所述第二传动带(553)另一端绕过第二传动轮(551)与第二滑杆(552)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车辆的防倾斜再平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支架(4)上设有左固定柱(41)和右固定柱(42),所述左固定柱(41)一端设有第一导向轮(411),所述右固定柱(42)一端设有第二导向轮(421),所述平衡装置(6)包括滑轮组(61)、第一缓冲绳(62)、第二缓冲绳(63),所述第一缓冲绳(62)一端与右固定柱(42)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缓冲绳(62)另一端依次绕过滑轮组(61)、第一导向轮(411)与第一滑杆(542)连接,所述第二缓冲绳(63)一端与左固定柱(41)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缓冲绳(63)另一端依次绕过滑轮组(61)、第二导向轮(421)与第二滑杆(552)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车辆的防倾斜再平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轮组(61)包括左上滑轮(611)、左下滑轮(612)、右上滑轮(613)以及右下滑轮(614),所述的第一缓冲绳(62)依次绕过右下滑轮(614)、左上滑轮(611)、第一导向轮(411),所述的第二缓冲绳(63)依次绕过左下滑轮(612)、右上滑轮(613)、第二导向轮(42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车辆的防倾斜再平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导向轮(412),所述第三导向轮(412)安装在左固定柱(41)上;所述第二缓冲绳(63)依次绕过左下滑轮(612)、右上滑轮(613)、第二导向轮(421)、第三导向轮(412)。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车辆的防倾斜再平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缓冲绳(62)包括第一承力绳(621)和第一缓冲弹簧(622),所述第一缓冲弹簧(622)设在第一承力绳(621)上;所述第二缓冲绳(63)包括第二承力绳(631)和第二缓冲弹簧(632),所述第二缓冲弹簧(632)设在第二承力绳(631)上。
8.根据权利要求2-7任一所述的用于车辆的防倾斜再平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轮(541)、第二传动轮(551)均为链轮,所述第一传动带(543)和第二传动带(553)为链条。
9.根据权利要求2-7任一所述的用于车辆的防倾斜再平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轮(541)、第二传动轮(551)均为滑轮,所述第一传动带(543)和第二传动带(553)为钢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