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河道有机污染物处理的紫外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漂浮装置和转动装置;其中,
所述漂浮装置包括顶部平台、至少四根竖直的支撑杆和底部腔体,所述支撑杆的顶部与所述顶部平台连接,所述支撑杆的底部与所述底部腔体连接;其中,所述顶部平台包括平台、设在所述平台的上表面的太阳能电池板、以及设在所述平台的下表面的第一LED紫外灯板;所述底部腔体包括下层的蓄电池和上层的空腔,所述蓄电池与所述太阳能电池板连接,同时也与所述第一LED紫外灯板连接,所述空腔内设有永磁铁,所述空腔的上表面覆盖有二氧化钛催化剂,所述底部腔体的底部连接有向下的坠沉物;在所述支撑杆上还架设有多层斜板,各层所述斜板均位于所述空腔和所述平台之间,每层所述斜板的上表面为阶梯状且覆盖有二氧化钛催化剂,每层所述斜板的下表面设置有第二LED紫外灯板,所述第二LED紫外灯板与所述蓄电池连接;
所述转动装置包括转架、不锈钢管主体和叶轮,所述转架包括互相平行的第一水平杆和第二水平杆,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水平杆和第二水平杆之间的竖直杆,其中,所述竖直杆的顶端与所述第一水平杆连接,所述竖直杆的底端与所述第二水平杆连接,所述竖直杆的中部连接有水平传动杆,所述水平传动杆在水平方向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传动齿轮和第二传动齿轮,所述竖直杆的上部还固定有电磁铁,在所述电磁铁下方设有弹簧开关;所述第一水平杆、第二水平杆的一端均与所述支撑杆连接,所述第一水平杆、第二水平杆的另一端各固定有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所述第一水平杆的中部通过硬连接悬挂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转轴上连接有第三传动齿轮,所述第三传动齿轮和所述第一传动齿轮靠近但不咬合;所述不锈钢管主体竖直穿过所述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并被固定,所述不锈钢管主体由外壁紧密贴合的三根不锈钢管构成,三根所述不锈钢管呈“品”字形排列,所述不锈钢管主体的中部固定有第四传动齿轮,所述第四传动齿轮与所述第二传动齿轮咬合;所述不锈钢管主体上靠近所述第一轴承的上部还连接有活动的重物杆,在连接处的下方设置有软质的锥形罩,所述锥形罩靠近所述弹簧开关;每根所述不锈钢管的顶端各设置有向下的折弯部,所述折弯部与竖直的所述不锈钢管主体形成的夹角为60~80°;所述叶轮设置在所述不锈钢管主体的中下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的数量为4~6。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为长方体形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永磁铁为平板状或长条形永磁铁。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的数量为3~5。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坠沉物为混凝土块或铁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