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实例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新创建的实例,所述新创建的实例配置有对应的监控类型;所述监控类型通过获取所述新创建的实例的实例信息获得;
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对应的所述监控类型,将所述新创建的实例与监控系统中存储的所述监控类型的预设告警策略进行关联,所述预设告警策略包括告警条件;
关联后,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的告警策略,判断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满足所述告警策略中的所述告警条件;
若满足所述告警策略中的所述告警条件,则触发自动告警功能,并获取告警数据,所述告警数据包括所述新创建的实例的监控类型及监控数据;
在所述获取新创建的实例之前,包括:
获取监控系统监控的已有实例的监控类型,对所述监控类型进行预定义告警配置;
所述实例监控方法,还包括:
对所述已有实例的监控类型进行分类并配置属性标识,所述属性标识包括主机类监控标识和应用类监控标识,所述属性标识对应的监控属性包括主机类监控和应用类监控;
获取到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的属性标识,查找所述监控系统中是否存在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所述属性标识;
若存在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属性标识,则获取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属性标识对应的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并将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中的预设告警策略复制到所述新创建的实例中;
若不存在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属性标识,则在所述监控系统中创建新的监控类型及监控属性,对所述新的监控类型配置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属性标识,并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对所述新的监控属性配置新的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例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包括下述至少一项:预设可上报的监控项、可上报的实例名、预设的告警策略;所述预设可上报的监控项包括下述至少一项:CPU、内存、磁盘空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实例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对应的所述监控类型,将所述新创建的实例与监控系统中存储的所述监控类型的预设告警策略进行关联,包括: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对应的所述监控类型,查找与所述监控系统中对应的所述监控类型;
根据预设映射表,获取与所述监控类型对应的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
从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中获取所述预设告警策略,并将所述预设告警策略复制到所述新创建的实例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实例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还配置有对应的实例名;
在获取所述告警数据后,从所述告警数据中筛选出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对应的所述监控数据,并根据所述对应的实例名将筛选后的所述监控数据上报至对应所述新创建的实例的租户;
其中,所述监控数据包括所述预设可上报的监控项的监控数据及所述预设告警策略的数据,所述预设可上报的监控项的监控数据包括下述至少一项: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磁盘空间使用率,所述预设告警策略的数据包括最大警告次数和严重级别。
5.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实例监控方法的步骤。
6.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下步骤:获取新创建的实例,所述新创建的实例配置有对应的监控类型;所述监控类型通过获取所述新创建的实例的实例信息获得;
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对应的所述监控类型,将所述新创建的实例与监控系统中存储的所述监控类型的预设告警策略进行关联,所述预设告警策略包括告警条件;
关联后,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的告警策略,判断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满足所述告警策略中的所述告警条件;
若满足所述告警策略中的所述告警条件,则触发自动告警功能,并获取告警数据,所述告警数据包括所述新创建的实例的监控类型及监控数据;
在所述获取新创建的实例之前,包括:
获取所述监控系统监控的已有实例的监控类型,对所述监控类型进行预定义告警配置;
实例监控方法,还包括:
对所述已有实例的监控类型进行分类并配置属性标识,所述属性标识包括主机类监控标识和应用类监控标识,所述属性标识对应的监控属性包括主机类监控和应用类监控;
获取到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的属性标识,查找所述监控系统中是否存在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所述属性标识;
若存在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属性标识,则获取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属性标识对应的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并将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中的预设告警策略复制到所述新创建的实例中;
若不存在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属性标识,则在所述监控系统中创建新的监控类型及监控属性,对所述新的监控类型配置与所述新创建的实例携带一致的属性标识,并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对所述新的监控属性配置新的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新创建的实例之前,包括:获取所述监控系统监控的已有实例的监控类型,对所述监控类型进行预定义告警配置;
其中,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包括下述至少一项:预设可上报的监控项、可上报的实例名、预设的告警策略;所述预设可上报的监控项包括下述至少一项:CPU、内存、磁盘空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对应的所述监控类型,将所述新创建的实例与监控系统中存储的所述监控类型的预设告警策略进行关联,包括:根据所述新创建的实例对应的所述监控类型,查找与所述监控系统中对应的所述监控类型;
根据预设映射表,获取与所述监控类型对应的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
从所述预定义告警配置的文件中获取所述预设告警策略,并将所述预设告警策略复制到所述新创建的实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