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骨科用肢体石膏切割装置,包括扣条Ⅰ、扣条Ⅱ、把手、端盖、固定筒Ⅰ、固定筒Ⅱ,所述固定筒Ⅰ为半圆柱形,所述固定筒Ⅰ一端设有半圆形的端盖,所述端盖上设有导向槽;所述固定筒Ⅰ下部一侧设有固定筒Ⅱ,所述固定筒Ⅱ为半圆柱形,所述固定筒Ⅱ一端设有半圆形的端盖,所述端盖上设有导向槽;固定筒Ⅰ和固定筒Ⅱ两端固定设有凸耳,凸耳通过螺栓连接,所述螺栓上设有螺母,螺母为蝶形螺母;所述端盖一侧设有扣条Ⅰ,所述扣条Ⅰ一端设有把手,所述扣条Ⅰ一侧设有扣条Ⅱ,所述扣条Ⅱ一端设有把手,扣条Ⅱ上的把手一侧设有螺纹孔,螺纹孔内设有限位螺栓,所述限位螺栓一端设有螺母,所述螺母为蝶形螺母;扣条Ⅰ和扣条Ⅱ通过销轴连接,所述销轴一端设有轴承,所述轴承位于导向槽内部,所述扣条Ⅰ和扣条Ⅱ内侧均设有若干均匀布置的螺纹孔,所述螺纹孔一侧设有锯齿,所述锯齿为圆锥形,所述锯齿外侧设有若干均匀布置的切刃,所述锯齿一侧设有调节螺栓,调节螺栓穿过螺纹孔与锯齿固定连接,所述调节螺栓一侧设有螺母,螺母为蝶形螺母;所述固定筒Ⅱ两侧设有托板,托板与固定筒Ⅱ的凸耳固定连接,所述托板下部一侧设有支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骨科用肢体石膏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销轴一侧设有手柄,手柄与销轴固定连接,所述扣条Ⅰ一端内侧固定连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部一侧设有手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骨科用肢体石膏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下部一侧设有销轴,所述销轴一端设有轴承,轴承位于导向槽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骨科用肢体石膏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上设有若干预紧装置,所述预紧装置包括把手套、弹簧Ⅱ,所述弹簧Ⅱ两端均设有把手套,一侧的把手套套设在扣条Ⅰ的把手上,另一侧的把手套套设在扣条Ⅱ的把手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骨科用肢体石膏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筒Ⅰ和固定筒Ⅱ内部设有均匀布置的顶紧装置,所述顶紧装置包括导套、弹簧Ⅰ、顶紧杆,所述固定筒Ⅰ和固定筒Ⅱ内壁设有若干均匀布置的导套,所述导套内部设有顶紧杆,所述顶紧杆通过弹簧Ⅰ与固定筒Ⅰ或固定筒Ⅱ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骨科用肢体石膏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紧杆一端设有缓冲垫。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骨科用肢体石膏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下部一侧设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与支腿通过紧固旋钮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