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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17109150826
申请人: 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06-16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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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数据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服务系统包括分流装置、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其中:所述分流装置接收客户端的访问请求;

所述分流装置根据预设的分流规则将所述访问请求分流至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所述第二数据中心中的一个;

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接收到所述访问请求的数据中心根据所述访问请求,向所述客户端反馈对应的数据资源;

所述第一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和第二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数据资源的第一数据库和第二数据库,所述第一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二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所述第二数据中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数据资源的第三数据库和第四数据库,所述第三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四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一数据库和第三数据库为Redis数据库,所述第二数据库和第四数据库为Mysql数据库;

所述第一数据库包括第一主数据库和第一从数据库,所述第一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一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三数据库包括第三主数据库和第三从数据库,所述第三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三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二数据库包括第二主数据库和第二从数据库,所述第二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二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四数据库包括两个第四从数据库,所述第二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通过sql语句实时同步至所述第四数据库中的一个所述第四从数据库中,所述第二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通过sql语句实时同步至所述第四数据库中的另一个所述第四从数据库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分流规则为:分流至所述第一数据中心的访问请求数量与分流至所述第二数据中心的访问请求数量之间的比值为预设比值;

或者,根据所述访问请求的客户端所在的地理位置就近分流;

或者,当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的其中一个发生异常时,将所述访问请求分流至未发生异常的数据中心。

3.一种数据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服务系统包括分流装置、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其中:所述分流装置接收客户端的访问请求;

所述分流装置根据预设的分流规则将所述访问请求分流至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所述第二数据中心中的一个;

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接收到所述访问请求的数据中心根据所述访问请求,向所述客户端反馈对应的数据资源;

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数据资源的第一数据库和第二数据库,所述第一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二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二数据中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数据资源的第三数据库和第四数据库,所述第三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四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一数据库和第三数据库为Redis数据库,所述第二数据库和第四数据库为Oracle数据库,其中:所述第一数据库包括第一主数据库和第一从数据库,所述第一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一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三数据库包括第三主数据库和第三从数据库,所述第三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三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二数据库包括第二主数据库和第二从数据库,所述第二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二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四数据库包括第四主数据库和第四从数据库,所述第四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四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二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通过DataGuard数据同步技术实时同步至所述第四主数据库中。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据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分流规则为:分流至所述第一数据中心的访问请求数量与分流至所述第二数据中心的访问请求数量之间的比值为预设比值;

或者,根据所述访问请求的客户端所在的地理位置就近分流;

或者,当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的其中一个发生异常时,将所述访问请求分流至未发生异常的数据中心。

5.一种数据服务方法,应用于如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服务方法包括:分流装置接收客户端的访问请求;

所述分流装置根据预设的分流规则将所述访问请求分流至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的一个;

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接收到所述访问请求的数据中心根据所述访问请求,向所述客户端反馈对应的数据资源,其中,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数据资源的第一数据库和第二数据库,所述第一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二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所述第二数据中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数据资源的第三数据库和第四数据库,所述第一数据库和第三数据库为Redis数据库,所述第二数据库和第四数据库为Mysql数据库;所述第一数据库包括第一主数据库和第一从数据库,所述第三数据库包括第三主数据库和第三从数据库,所述第二数据库包括第二主数据库和第二从数据库,所述第四数据库包括两个第四从数据库;

所述第一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和第二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三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四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一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一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三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三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二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二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二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通过sql语句实时同步至所述第四数据库中的一个所述第四从数据库中,所述第二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通过sql语句实时同步至所述第四数据库中的另一个所述第四从数据库中。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数据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分流规则为:分流至所述第一数据中心的访问请求数量与分流至所述第二数据中心的访问请求数量之间的比值为预设比值;

或者,根据所述访问请求的客户端所在的地理位置就近分流;

或者,当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的其中一个发生异常时,将所述访问请求分流至未发生异常的数据中心。

7.一种数据服务方法,应用于如权利要求3-4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服务方法包括:分流装置接收客户端的访问请求;

所述分流装置根据预设的分流规则将所述访问请求分流至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的一个;

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接收到所述访问请求的数据中心根据所述访问请求,向所述客户端反馈对应的数据资源,其中,所述第一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和第二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数据资源的第一数据库和第二数据库,所述第二数据中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数据资源的第三数据库和第四数据库,所述第一数据库和第三数据库为Redis数据库,所述第二数据库和第四数据库为Oracle数据库,所述第一数据库包括第一主数据库和第一从数据库,所述第三数据库包括第三主数据库和第三从数据库,所述第二数据库包括第二主数据库和第二从数据库,所述第四数据库包括第四主数据库和第四从数据库:所述第一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二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三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四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一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一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三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三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二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二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

所述第四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与所述第四从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实时同步,所述第二主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通过DataGuard数据同步技术实时同步至所述第四主数据库中。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数据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分流规则为:分流至所述第一数据中心的访问请求数量与分流至所述第二数据中心的访问请求数量之间的比值为预设比值;

或者,根据所述访问请求的客户端所在的地理位置就近分流;

或者,当所述第一数据中心和第二数据中心中的其中一个发生异常时,将所述访问请求分流至未发生异常的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