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产品加工台,包括机架以及设置在机架上的操作台,操作台中部设有废料槽,废料槽端部设有废料出口,废料出口下方机架上安装有回收机构,回收机构包括第一废料桶、第二废料桶、废液池以及固定台,所述固定台设置在废液池的一侧,第二废料桶放置在固定台上,废料槽内设有刮板,其特征在于:刮板和机架之间设有第一弹簧;操作台上方设有第一进水管,第一进水管上连接有阀门,操作台上还设有用于驱动刮板往复运动的驱动机构;回收机构还包括承接板,所述第一废料桶放置在承接板上,承接板与废液池之间连接有第二弹簧,承接板正下方的废液池上设有按钮,第一废料桶与第二废料桶上均开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通孔;第二废料桶远离第一废料桶的一侧的机架上设有推动机构,推动机构包括推动第二废料桶的挡板、与挡板固定连接的齿条、与齿条啮合的齿轮、与齿轮同轴连接的第二涡轮以及第二进水管,所述第二涡轮转动连接在所述第二进水管内,第二涡轮与第二进水管转动连接处固定连接有扭簧,所述第二进水管连通在第一进水管位于阀门远离第一进水管出口的一侧,第二进水管上设有由按钮控制的自动阀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产品加工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凸轮和第一涡轮,第一涡轮转动连接在所述第一进水管内,所述第一涡轮与凸轮同轴连接,所述凸轮与刮板相抵。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产品加工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台向废料槽的位置向下倾斜,倾斜角度为2°-8°。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水产品加工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水管的出口延伸到操作台的上方。
5.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水产品加工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涡轮出水口接有第二导水管,该第二导水管延伸到操作台的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