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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17106667968
申请人: 上海长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授权未缴费
更新日期:2025-05-17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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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包括复数个主体部件和复数个连接部件(3),所述连接部件(3)包括棒体(27)和位于棒体(27)两端的插入端(28),所述主体部件上设置有插入孔,所述插入孔包括位于主体部件侧面上的第一插入孔(12)和/或位于主体部件正面上的第二插入孔(13),所述第一插入孔(12)向内延伸连通与插入端(28)外径相适应的第一宽槽(4),所述第一宽槽(4)外侧一体连接有与棒体(27)外径相适应的第一窄槽(5),所述第一插入孔(12)位于第一窄槽(5)上,所述第一窄槽(5)一体连接有至少1个与棒体(27)外径相适应的第一固定槽(6),所述第一固定槽(6)延伸至主体部件正面,相邻侧面的两两第一窄槽(5)、两两第一宽槽(4)分别连通;

所述第二插入孔(13)向内延伸、连通与插入端(28)外表面相适应的第二宽槽(8),所述第二宽槽(8)外侧一体连接有与棒体(27)外径相适应的第二窄槽(9),所述第二插入孔(13)位于第二窄槽(9)上,所述第二窄槽(9)一体连接有至少1个与棒体(27)外径相适应的第二固定槽(7),所述第二固定槽(7)向外延伸,与主体部件侧面连通,所述主体部件的四个侧面分别设置第一窄槽(5)或第二固定槽(7);

所述第一固定槽(6)通过连接部件(3)连接相邻主体部件的第一固定槽(6)或第二固定槽(7),所述复数个主体部件正面围成的区域构成包装箱的内侧,所述包装箱左侧面(25)的至少三条边、右侧面(26)的至少两条相邻边和顶面(21)至少一条边均包含复数个相互贯通的第一窄槽(5);

所述主体部件上分别设置有通孔(14);

所述包装箱上设置有锁体(15),所述锁体(15)分别穿入包装箱任意两个相邻面上的通孔(14);

所述包装箱上还设置有显示部件,所述显示部件连接有第一支脚,所述第一支脚套设于通孔(14)内。

2.一种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包括复数个主体部件和复数个连接部件(3),所述连接部件(3)包括棒体(27)和位于棒体(27)两端的插入端(28),所述主体部件上设置插入孔,所述插入孔包括位于主体部件侧面上的第三插入孔(12‑1)和/或位于主体部件正面上的第四插入孔(13‑1),所述第三插入孔(12‑1)向内延伸连通与插入端(28)外表面相适应的第三宽槽(4‑1),所述第三宽槽(4‑1)外侧一体连接有与棒体(27)外径相适应的第三窄槽(5‑1),所述第三插入孔(12‑1)位于第三窄槽(5‑1)上,所述第三窄槽(5‑1)一体连接有与棒体(27)外径相适应的第三固定槽(6‑1),所述第三固定槽(6‑1)延伸至主体部件正面;

所述主体部件的正面上设置有第四插入孔(13‑1),所述第四插入孔(13‑1)向内延伸、连通与插入端(28)外表面相适应的第四宽槽(8‑1),所述第四宽槽(8‑1)外侧一体连接有与棒体(27)外径相适应的第四窄槽(9‑1),所述第四插入孔(13‑1)位于第四窄槽(9‑1)上,所述第四窄槽(9‑1)一体连接有复数个与棒体(27)外径相适应的第四固定槽(7‑1),所述第四固定槽(7‑1)向外延伸,与主体部件侧面连通,所述主体部件的四个侧面分别设置第三窄槽(5‑1)或第四固定槽(7‑1);

所述第三固定槽(6‑1)通过连接部件(3)连接相邻主体部件的第三固定槽(6‑1)或第四固定槽(7‑1),所述复数个主体部件正面围成的区域构成包装箱的内侧,所述包装箱左侧面(25)的至少三条边、右侧面(26)的至少两条相邻边和顶面(21)至少一条边均包含复数个连续设置、指向相同的第三窄槽(5‑1);

所述主体部件上分别设置有通孔(14);

所述包装箱上设置有锁体(15),所述锁体(15)分别穿入包装箱任意两个相邻面上的通孔(14);

所述包装箱上还设置有显示部件,所述显示部件连接有第一支脚,所述第一支脚套设于通孔(14)内。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装箱各内侧分别设置有防撞部件(16)。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部件(16)包括第二支脚(17),第一硬质板(18),弹性部件(19),第二硬质板(29)和软质板(20),所述第二支脚(17)一端穿过通孔(14),另一端与第一硬质板(18)一侧连接,所述第一硬质板(18)另一侧依次连接有弹性部件(19),第二硬质板(29)和软质板(20)。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件背面设置有弹性触点。

6.一种包装体,包括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包装袋(30)和用于对包装袋(30)进行封口的扎口部件,所述扎口部件包括卡槽(10)和与卡槽(10)内径相适应的固定棒(11)。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包装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装袋(30)包括袋体(31)和位于袋体(31)外侧的防撞发泡点(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