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交通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鸣笛检测终端发送的鸣笛信息和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信息;
根据所述鸣笛信息生成与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其中所述与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为所述鸣笛检测终端接收鸣笛信息的范围;
根据所述交通状况信息和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生成交通提示信息;
将所述交通提示信息发送至提示终端,以便所述提示终端对用户进行提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同一路段包含至少两个鸣笛检测终端时,根据所述交通状况信息和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生成交通提示信息具体包括:当确定与所述至少两个鸣笛检测终端中相邻的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一致时,根据所述相邻的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以及所述相邻的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生成第一交通提示信息;
或,
当与所述至少两个鸣笛检测终端中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分别与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相邻两侧的鸣笛检测终端分别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均不一致时,根据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和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生成第二交通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为所述至少两个鸣笛检测终端中除路段两端的鸣笛检测终端外的任一个鸣笛检测终端;
或,
当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为路段两端中任一端的鸣笛检测终端时,若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与所述相邻的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不一致时,根据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和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生成第三交通提示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鸣笛检测终端发送的鸣笛信息和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接收所述车流量检测终端发送的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车流量信息;
根据所述车流量信息确定接收鸣笛检测终端发送的鸣笛信息和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信息的频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车流量信息确定接收鸣笛检测终端发送的鸣笛信息和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信息的频次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设置车流量的数值区间,并建立所述车流量的数值区间与所述接收鸣笛检测终端发送的鸣笛信息的频次之间的映射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鸣笛信息包括单位时间内的鸣笛次数;所述根据所述鸣笛信息生成与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具体包括:根据所述单位时间内鸣笛次数的数值区间和所述交通状况之间的映射关系,以及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所述单位时间内的鸣笛次数,确定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
6.一种交通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第一接收模块、第一生成模块、第二生成模块和发送模块;
所述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鸣笛检测终端发送的鸣笛信息和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信息;
所述第一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鸣笛信息生成与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其中所述与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为所述鸣笛检测终端接收鸣笛信息的范围;
所述第二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交通状况信息和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生成交通提示信息;
所述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交通提示信息发送至提示终端,以便所述提示终端对用户进行提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同一路段包含至少两个鸣笛检测终端时,所述第二生成模块具体包括:第一交通提示信息生成单元、第二交通提示信息生成单元和第三交通提示信息生成单元;
所述第一交通提示信息生成单元,用于当确定与所述至少两个鸣笛检测终端中相邻的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一致时,根据所述相邻的鸣笛检测终端中首尾两个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分别对应的预设范围,以及所述相邻的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生成第一交通提示信息;
所述第二交通提示信息生成单元,用于当与所述至少两个鸣笛检测终端中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分别与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相邻两侧的鸣笛检测终端分别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均不一致时,根据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和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生成第二交通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为所述至少两个鸣笛检测终端中除路段两端的鸣笛检测终端外的任一个鸣笛检测终端;
所述第三交通提示信息生成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为路段两端中任一端的鸣笛检测终端时,若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与所述相邻的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不一致时,根据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和所述第一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生成第三交通提示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第二接收模块和统计模块;
所述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车流量检测终端发送的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车流量信息;
所述统计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车流量统计接收鸣笛检测终端发送的鸣笛信息和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信息的频次。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设置模块和建立模块;
设置模块,用于设置车流量的数值区间;
建立模块,用于建立所述车流量的数值区间与所述接收鸣笛检测终端发送的鸣笛信息的频次之间的映射关系。
10.根据权利要求6-9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鸣笛信息包括单位时间内的鸣笛次数;所述第一生成模块,具体用于根据预设的单位时间内鸣笛次数的数值区间和所述交通状况之间的映射关系,以及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单位时间内的鸣笛次数,确定所述鸣笛检测终端的位置对应的预设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