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水透气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憎水性粘结剂和包覆有疏水性材料的骨料;
所述骨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石英砂30-60份、陶粒20-50份和矿渣10-30份;石英砂的粒径为0.05-0.1mm,陶粒的粒径为0.07-0.15mm,矿渣的粒径为0.2-0.4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透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石英砂40-50份、陶粒30-40份和矿渣15-25份;石英砂的粒径为0.05-0.1mm,陶粒的粒径为0.07-0.15mm,矿渣的粒径为0.2-0.4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透气材料,其特征在于,骨料还包括多孔颗粒5-10重量份,多孔颗粒的粒径为0.15-0.25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水透气材料,其特征在于,多孔颗粒为多孔陶瓷和/或多孔塑料。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水透气材料,其特征在于,多孔颗粒为多孔碳化硅、多孔氧化铝、多孔聚乙烯、多孔聚丙烯和多孔聚偏二氟乙烯中的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水透气材料,其特征在于,多孔颗粒为多孔氧化铝和多孔聚乙烯的组合;
优选地,多孔氧化铝和多孔聚乙烯的重量比为1: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透气材料,其特征在于,疏水性材料包括有机硅乳液型防水剂、油性防水剂或纳米型防水剂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防水透气材料,其特征在于,疏水性材料还含有固化剂。
9.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防水透气材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向混合均匀的骨料中加入疏水性材料,混合均匀,加入憎水性粘结剂再次混合均匀即可。
10.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防水透气材料在防水透气的容器或水体防渗层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