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矿井逃生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横向逃生管道、竖向逃生管道、安全仓及安全硐室,所述横向逃生管道布设在主巷道内,在主巷道之间设置有联通管道,所述竖向逃生管道布设在竖井内,横向逃生管道与竖向逃生管道相连通;所述安全仓设置在横向逃生管道上,且安全仓位于安全硐室内;在所述横向逃生管道上设置有若干紧急进出门,在横向逃生管道端部设置有紧急入口密封门;所述横向逃生管道及竖向逃生管道均采用双层管壁结构,且管道横截面为椭圆形;所述横向逃生管道包括内层管壁及外层管壁,在内层管壁与外层管壁之间设置加强筋肋,在外层管壁上连接有支撑架,支撑架与主巷道中的轨道距离为
0.5m~1m,支撑架与主巷道地面的倾角为60°~70°;在所述横向逃生管道顶部布设有集成管线;所述安全仓采用双层仓壁结构,且安全仓的横截面为半圆形;所述安全仓包括内层仓壁及外层仓壁,在内层仓壁与外层仓壁之间设置加强筋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井逃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硐室靠近竖井或者联通管道设置,且安全硐室与主巷道相垂直,安全硐室宽度为2m~4m,高度为3m~5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井逃生系统,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紧急进出门在横向逃生管道上的间隔距离为100m~200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井逃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逃生管道与采矿工作区的距离为10m~50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井逃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逃生管道及竖向逃生管道均由若干单元段组成,每个单元段的长度为3m~6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井逃生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安全仓顶部布设有集成管线,在安全仓内部放置有逃生用品、急救用品、维生食品及定位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