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包括种苗栽培载体,所述种苗栽培载体上放置有用于盛放培养料的栽培容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光学扫描系统,所述光学扫描系统包括位于所述种苗栽培载体左侧的激光光源,位于所述种苗栽培载体右侧的右侧光敏元件;
所述激光光源与所述右侧光敏元件形成对射布局;
所述右侧光敏元件与所述激光光源的高度等于所设定的种苗生长高度;
还包括一微型处理器系统,所述右侧光敏元件连接到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
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还包括一栽培容器运送系统,所述栽培容器运送系统包括一传送带系统,所述传送带系统的传送带位于所述种苗栽培载体边侧;
所述栽培容器运送系统还包括一栽培容器拿放机构,所述栽培容器拿放机构的拿放动作机构在所述传送带到与所述种苗栽培载体间动作;
所述传送带系统的控制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所述拿放动作机构的控制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
通过光学扫描系统可以确定出哪一个栽培容器中的种苗成长到了合适高度,需要采收;
通过栽培容器拿放机构将需要采收的栽培容器移动到传送带上,由传送带传送出去;
另外在传送带上放上没有长出种苗或者只是长出很小的种苗的新栽培容器;
微型处理器系统中存储有已经被采收的种苗的坐标位置,微型处理器系统控制传送带系统和栽培容器拿放机构将新栽培容器放置到已经被采收的种苗的坐标位置,进行栽培;
左侧发光光源、后方发光光源分别连接一振荡电路,以产生振荡信号;前方光敏元件、右侧光敏元件分别连接一选频电路,通过选频电路连接微型处理器系统;
所述光学扫描系统还包括位于所述种苗栽培载体前方的前方光敏元件,和位于所述种苗栽培载体后方的后方发光光源;所述后方发光光源与所述前方光敏元件形成对射布局;
所述前方光敏元件与所述后方发光光源的高度等于所设定的种苗生长高度;所述前方光敏元件连接到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
通过所述左侧发光光源和所述右侧光敏元件,以及所述前方光敏元件和所述后方发光光源,能够准确的扫描出高度达到要求的种苗坐标,而不再是仅仅确定出具有达到高度的种苗所在的某一排种苗;
光学扫描系统的发光光源选用点光源,光学扫描系统设有一用于带动发光光源和光敏元件同步移动的移动机构,移动机构的移动轨道与发光光源的光线射出方向垂直;
发光光源和光敏元件在移动机构的带动下向前移动,故光学扫描系统在发光光源和光敏元件的移动过程中,完成对整个栽培容器中的所有种苗的逐行扫描;
光学扫描系统的光敏元件选用呈条状;
左侧发光光源为激光光源,左侧发光光源上设置感光罩;
构成对射的左侧发光光源与右侧光敏元件数量不是一比一,而是有多个右侧光敏元件同时接收来自于左侧发光光源的光信号,当至少两个右侧光敏元件被遮挡后,才认为种苗长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种苗栽培载体是地面或者是支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栽培容器是栽培瓶、栽培箱或者栽培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在栽培容器刚刚放置上所述种苗栽培载体时,种苗还没有长出,或者高度还较低,所以不能遮挡自所述左侧发光光源射向所述右侧光敏元件的光线,因此在所述右侧光敏元件顺利接收到所述左侧发光光源射出的光线时,视为种苗生长高度不够,需要继续生长;
在所述右侧光敏元件不能顺利接收到所述左侧发光光源射出的光线时,视为有的种苗已经生长到设定高度,可以采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根据种苗栽培载体的数量,以及每个种苗栽培载体上左右方向排列的栽培容器的排数,设置构成对射关系的左侧发光光源与右侧光敏元件的组数,以便于监测每一排的种苗生长情况。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左侧发光光源为线形激光光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栽培容器拿放机构采用受控的活动挡板形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栽培容器拿放机构采用小型传送带形式。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栽培容器拿放机构包括多个动作机构,动作机构设置在种苗栽培载体的放置栽培容器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一个动作机构控制不大于四个,甚至不大于两个放置栽培容器处的栽培容器的拿取和放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适合用于蔬菜种苗。
12.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适合用于花卉种苗。
13.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其特征在于:抗干扰激光栽培采收一体化机适合用于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