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铝合金加工用切割装置,包括防护墙(1),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墙(1)中部的凹槽内固定安装有切割机构(7),所述切割机构(7)包括金属外壳(701),所述金属外壳(701)内壁固定安装有两个轴套(702),两个轴套(702)内通过销轴固定连接有连杆(703),两个连杆(703)中部开设的弧形槽内设置有固定柱(705),所述固定柱(705)远离连杆(703)的一端固定安装有齿轮(704),两个齿轮(704)通过轴承活动安装在金属外壳(701)内壁,位于金属外壳(701)顶部齿轮(704)的轴心处固定安装有第一电机(605),所述第一电机(605)固定安装在金属外壳(701)的外壁,两个连杆(703)远离轴套(702)的一端固定安装有滑动块(707),所述滑动块(707)的两侧卡接有滑轨(706),两个滑轨(706)固定安装在金属外壳(701)的内壁,顶部和底部的滑动块(707)分别安装有切割刀片(709)和支撑板(708),所述支撑板(708)中部开设与切割刀片(709)相匹配的槽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铝合金加工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墙(1)两侧的方形孔分别固定安装有出料台(8)和进料台(9),所述防护墙(1)远离切割机构(7)的一侧通过合页安装有防护门(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铝合金加工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墙(1)位于防护门(3)的两侧开设有观察口(2),位于进料台(9)一侧的观察口(2)的底部设置有控制盘(5),所述控制盘(5)固定安装在靠近防护门(3)一侧的防护墙(1)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铝合金加工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门(3)远离切割机构(7)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把手(4),所述切割机构(7)的一侧设置有自动输送机构(6),所述自动输送机构(6)包括工作台(60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铝合金加工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601)内侧通过固定块固定安装有第一传输辊组(602)和第二传输辊组(604),所述第一传输辊组(602)和第二传输辊组(604)的两端分别通过金属柱贯穿工作台(601)内侧的固定板(603)固定安装有第三传输辊组(60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铝合金加工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传输辊组(606)远离切割机构(7)的一侧通过轴承安装有固定板(603),位于进料台(9)一侧的第三传输辊组(606)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7010),所述第二电机(7010)固定安装在靠近进料台(9)一侧的固定板(603)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