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垫板组件和踏板组件;
所述垫板组件包括垫板和人体支撑部;所述人体支撑部设置在所述垫板上;
所述踏板组件包括两个踏板组;所述两个踏板组平行设置,并且每个踏板组包括导轨和踏板;
所述每个踏板组的导轨与所述垫板组件连接,并且所述每个踏板组的踏板滑动设置在所述每个踏板组的导轨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支撑部包括第一握把组件;
所述第一握把组件包括两个第一握把;
所述两个第一握把设置在所述垫板的顶部;所述两个第一握把共同对应第一人体支撑方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支撑部包括第二握把组件;
所述第二握把组件包括两个第二握把;
所述两个第二握把设置在所述垫板的侧壁上;所述两个第二握把共同对应第二人体支撑方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支撑部包括支撑杆;所述支撑杆转动设置在所述垫板上;
在所述普拉提板的折叠或打开的过程中,所述支撑杆能够相对于所述垫板在第一旋转角度与第二旋转角度之间旋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转角度为0°;所述第二旋转角度为9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踏板组的导轨的一端均与所述垫板转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踏板组的踏板可拆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组件包括连接台;
所述连接台的两端分别与所述两个踏板组可拆卸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垫板组件与所述踏板组件的底部均设置有至少一个防滑垫块。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普拉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支撑部包括两条弹力绳;
所述两条弹力绳的首端均设置在所述垫板上,并且所述两条弹力绳的末端均包括手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