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焚烧底灰造粒机,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座(1)的内部安装有驱动器(2),所述底座(1)的顶部安装有造粒机壳体(3),所述造粒机壳体(3)的顶部安装有进料筒(4),所述造粒机壳体(3)的内部设置有出料盘(6);
造粒组件(8),所述造粒组件(8)安装于造粒机壳体(3)的内部以用于造粒;
所述造粒组件(8)包括驱动杆(81),所述驱动杆(81)的顶部开设有固定槽(82),所述固定槽(82)的内部安装有转动杆(83);
所述转动杆(83)的中部与固定槽(82)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转动杆(83)的两端均连接有挤压筒(84);
所述驱动杆(81)的中部连接有两个切割刀(87),所述驱动杆(81)的底部贯穿过造粒机壳体(3)的底部与底座(1)的中部转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底灰造粒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造粒组件(8)还包括造粒盘(85),所述造粒盘(85)的外壁与造粒机壳体(3)内壁的中部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焚烧底灰造粒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造粒盘(85)的中部均匀开设有大量造粒腔(86),所述切割刀(87)的顶端与造粒盘(85)的底端贴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焚烧底灰造粒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造粒盘(85)的中部开设有圆槽,所述驱动杆(81)贯穿过圆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底灰造粒机,其特征在于,驱动杆(81)的底端依次贯穿过造粒机壳体(3)和底座(1)的顶部,所述驱动器(2)具体为电机,所述驱动器(2)的输出端与驱动杆(81)的底端传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焚烧底灰造粒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造粒机壳体(3)的一侧开设有出料口(5),所述出料口(5)的一侧设置有出料板(7),所述出料板(7)的一端与造粒机壳体(3)的外壁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焚烧底灰造粒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盘(6)的底端与造粒机壳体(3)内壁的底部连接,所述出料盘(6)远离出料板(7)的一侧较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