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化妆品抽检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转台输送机(1),所述转台输送机(1)的一侧开设有入口(2),所述转台输送机(1)的另一侧开设有出口(3),所述转台输送机(1)的顶部四周转动安装有输送带(4),所述转台输送机(1)的中心固定安装有固定座(5);
还包括抽样组件,所述抽样组件包括转动件(6),所述转动件(6)的一侧设置为斜面(7),所述转动件(6)的另一侧开设有弧形槽(8),所述转动件(6)的顶部中心固定安装有转轴(9);
还包括检测组件,所述检测组件包括直线输送机(10),所述直线输送机(10)的中间固定安装有视觉检测装置(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抽检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件(6)设置于出口(3)的一侧,所述转动件(6)的底部设置于输送带(4)的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抽检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9)的顶部与安装架(12)的底部转动连接,所述转轴(9)的顶部与电机(13)的输出端传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化妆品抽检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13)固定安装于安装架(12)的顶部,所述安装架(12)固定安装于固定座(5)的顶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抽检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台输送机(1)与出口(3)相邻的一侧开设有检测通过口(14),所述直线输送机(10)设置于检测通过口(14)的外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化妆品抽检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通过口(1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第一挡板(15),所述第一挡板(15)通过螺丝与固定座(5)连接,所述第一挡板(15)的底部设置于输送带(4)的上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抽检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2)的一侧设置有第二挡板(16),所述第二挡板(16)通过螺丝与固定座(5)连接,所述第二挡板(16)的底部设置于输送带(4)的上方。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抽检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5)的顶面中心固定安装有控制箱(17),所述控制箱(17)与转台输送机(1)、电机(13)和直线输送机(10)电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