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骨脂酚在制备增强二氨基嘧啶类氧化物及其衍生物防脱发功效的药物中的用途;
所述二氨基嘧啶类氧化物及其衍生物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6‑(1‑哌啶基)‑2,4‑嘧啶二胺‑3‑氧化物或6‑吡咯烷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氨基嘧啶类氧化物及其衍生物为6‑吡咯烷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补骨脂酚和6‑吡咯烷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的重量比为1:0.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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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补骨脂酚和6‑吡咯烷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的重量比为1:0.5。
5.一种防脱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包含补骨脂酚和二氨基嘧啶类氧化物及其衍生物;所述二氨基嘧啶类氧化物及其衍生物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6‑(1‑哌啶基)‑2,4‑嘧啶二胺‑3‑氧化物或6‑吡咯烷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脱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氨基嘧啶类氧化物及其衍生物为6‑吡咯烷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
7.一种防脱发精华液,其特征在于,以补骨脂酚和6‑吡咯烷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作为主要的功效成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防脱发精华液,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精华液中,补骨脂酚和6‑吡咯烷基‑2,4‑二氨基嘧啶‑3‑氧化物的重量比为1:0.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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