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市政工程的隔音墙,其特征在于,包括四个角处的立柱,所述立柱内设有空腔,所述空腔内设有两个延伸板,两个所述延伸板在空腔内垂直设置,两个相邻的立柱之间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内设有可拆卸的隔音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市政工程的隔音墙,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的顶壁和底壁均设有底座,所述延伸板的两端固定在底座上,所述延伸板的上下两侧设有台阶,所述台阶的表面设有沉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市政工程的隔音墙,其特征在于,每个延伸板对应上下两个支撑杆,所述支撑杆在台阶处与延伸板配合,所述支撑杆通过螺栓在沉孔处与延伸板固定连接,所述隔音板设在两个支撑杆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市政工程的隔音墙,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板通过销钉与支撑杆连接,所述销钉穿过支撑杆向隔音板内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市政工程的隔音墙,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板包括冲孔铝板、玻璃纤维隔音棉和玻璃纤维吸音棉,所述冲孔铝板设在墙体内侧,所述玻璃纤维隔音棉设在冲孔铝板与玻璃纤维吸音棉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市政工程的隔音墙,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孔铝板与玻璃纤维隔音棉和玻璃纤维隔音棉与玻璃纤维吸音棉之间均设有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