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陶瓷制品加工用抛光装置,包括基座(1),所述基座(1)上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架(2),所述第一支撑架(2)上固定连接有直板(3),所述基座(1)上远离直板(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承载台(4),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板(3)的下侧安装有电动推杆(5),所述电动推杆(5)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安装板(6);
所述安装板(6)上安装有抛光件;
所述承载台(4)上安装有夹持组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陶瓷制品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件包括电机(7),所述电机(7)安装于所述安装板(6)上;
所述电机(7)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与所述承载台(4)轴心对齐设置的抛光轮(8)。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陶瓷制品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多个固定杆(9),所述固定杆(9)的一端安装于所述承载台(4)上,所述固定杆(9)的另一端延伸并位于承载台(4)的正上方;
所述承载台(4)的上侧安装有第一气囊(10),所述第一气囊(10)的背部与多个所述固定杆(9)进行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陶瓷制品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架(2)上开设有槽口;
所述槽口内安装有第二气囊(11),所述第一气囊(10)与所述第二气囊(11)之间通过柔性软管进行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陶瓷制品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6)上安装有第一连接杆(12),所述第一连接杆(12)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安装板(6),所述第一连接杆(12)的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气囊(11)。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陶瓷制品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6)上远离第一连接杆(1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环,所述固定环内安装有伸缩导向杆(13),所述伸缩导向杆(13)的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直板(3)上。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陶瓷制品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气囊(10)呈环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