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一端设有框架转轴(2),所述框架转轴(2)一端转接有框架(3),所述框架(3)侧面一端设有出声筒(4),所述框架(3)另一端电性连接有显示屏(5),所述框架(3)另一端开设有卡槽(6),所述框架(3)另一端设有蓄电底座(7),所述蓄电底座(7)侧面一端电性连接有控制面板(8),所述底座(1)一端开设有放置槽(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槽(9)一端转接有支撑架转轴(10),所述支撑架转轴(10)一端固接有支撑架(11),所述支撑架(11)一端固接有卡块(1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槽(9)一端固接有固定机构(13),所述框架(3)侧面一端开设有固定槽(1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一端开设有蓄电池槽(15),所述底座(1)侧面一端设有吸盘(1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6)数量设置有多组。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转轴(10)、支撑架(11)和卡块(12)数量均设置有两组。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盘(16)数量设置有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