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木制品加工用晾晒装置,包括装置主体(1)、第一晾晒隔板(2)和第二晾晒隔板(3),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晾晒隔板(2)底部固定安装有第一支撑杆(6),且第一支撑杆(6)端部转动安装有第一支腿(4),并且第一支腿(4)端部外壁转动安装有第一放置板(8),所述第二晾晒隔板(3)底部固定安装有第二支撑杆(7),且第二支撑杆(7)端部转动安装有与第一支腿(4)转动连接的第二支腿(5),并且第二支腿(5)端部外壁转动安装有与第一放置板(8)扭簧连接的第二放置板(9),所述第一放置板(8)和第二放置板(9)顶部均开设有放置槽(10),所述第二支撑杆(7)外壁固定安装有连接杆(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制品加工用晾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杆(6)对称设置有两组,所述第一晾晒隔板(2)位于远离第一支撑杆(6)与第一支腿(4)转动连接的一端,且第一晾晒隔板(2)外壁与第二晾晒隔板(3)外壁相贴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制品加工用晾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腿(4)与第一支撑杆(6)相对应设置有两组,且第一支腿(4)位于两组所述第一支撑杆(6)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制品加工用晾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腿(5)和第二支撑杆(7)位于两组所述第一支腿(4)之间,且第二支腿(5)和第二支撑杆(7)与第一支腿(4)和第一支撑杆(6)相对应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制品加工用晾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放置板(8)截面呈“凸”字形设计,且第一放置板(8)的长度与两组所述第二支腿(5)之间的间距相对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制品加工用晾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放置板(9)截面呈“凹”字形设计,且第二放置板(9)与第一放置板(8)之间的转动范围为0°—18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制品加工用晾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槽(10)在第一放置板(8)和第二放置板(9)顶部均等间距设置有多组,且放置槽(10)顶部边角呈斜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