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石材生产用切割装置,包括支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用于支撑的桌台(2),所述桌台(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用于连接的支座(9),所述支座(9)的一侧固定安装有限位杆(10),所述桌台(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用于调节的伸缩杆(3),所述伸缩杆(3)的一侧插接有用于调节的旋钮(11),所述伸缩杆(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用于限位的底板(12),所述伸缩杆(3)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用于连接的横梁(4),所述横梁(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用于保护的壳体(5),所述桌台(2)的顶部卡接有用于调节的支板(6),所述支板(6)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用于限位的滑套(19),所述支板(6)的中部开设有用于限位的凹槽(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石材生产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用于支撑的支腿(7),所述支架(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用于连接的横杆(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石材生产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梁(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13),所述横梁(4)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用于连接的卡套(1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石材生产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伺服电机(13)的一侧通过键连接有滑轮(15),所述滑轮(15)的中部套接有用于传动的皮带(1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石材生产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5)的内部插接有锯盘(17),所述壳体(5)的一侧插接有用于限位的螺栓(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