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道路景观夜间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下支柱(1),所述下支柱(1)的顶端通过翻转组件(2)连接有照明组件(3),所述照明组件(3)包括上支柱(31),所述上支柱(31)的顶端固定安装有照明灯具(32),所述上支柱(31)通过铰接架(4)与所述下支柱(1)铰接;
所述翻转组件(2)包括转动设置在所述下支柱(1)顶端的蜗杆(21),所述铰接架(4)的内部固定安装有蜗轮(22),所述蜗轮(22)与所述蜗杆(21)相啮合,所述蜗杆(21)上设有用于控制器转动的驱动组件(5);
所述下支柱(1)对应所述蜗杆(21)的位置开设有转动孔,所述蜗杆(21)通过轴承与所述转动孔配合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道路景观夜间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5)包括滑动设置在所述蜗杆(21)内部的滑杆(51),所述蜗杆(21)的内部开设有滑槽(211),所述蜗杆(21)靠近所述下支柱(1)外表面的一端开设有开口,所述滑杆(51)位于所述滑槽(211)内部的一端固定设有滑柱(52),所述滑柱(52)的形状为矩形,所述滑杆(51)远离所述滑柱(52)的一端铰接有握杆(5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道路景观夜间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蜗杆21端部的所述开口的直径小于所述滑柱(52)的宽度,所述蜗杆(21)对应所述开口的入口处成型有倒角面(212),所述握杆(53)远离所述滑杆(51)的一端固定设有与所述倒角面(212)相适配的柔性圈(53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道路景观夜间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支柱(1)对应所述蜗轮(22)和所述蜗杆(21)的位置均开设有活动槽,所述下支柱(1)对应所述铰接架(4)的位置开设有第一铰接槽(11),所述铰接架(4)通过转轴与所述下支柱(1)铰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道路景观夜间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杆(51)靠近所述握杆(53)的一端固定设有铰接块(511),所述握杆(53)对应所述铰接块(511)的位置开设有第二铰接槽(532),所述铰接块(511)通过转轴与所述握杆(53)铰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