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安全防护结构,包括第一立柱(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立柱(1)底部固定连接有底座(2),所述第一立柱(1)外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块(4),所述第一立柱(1)顶端内部活动连接有摆臂(6),所述第一立柱(1)通过摆臂(6)活动连接有第二立柱(7),所述第二立柱(7)两侧设置有夹持块(8),所述第二立柱(7)顶端内部设置有扭簧轴(15),所述扭簧轴(15)缠绕有钢索(9),所述钢索(9)两端皆固定连接有卡扣(10),所述第二立柱(7)顶部两侧皆开设有与卡扣(10)相配合的卡槽(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利施工的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块(8)内侧开设有夹持腔(12),且夹持腔(12)内部放置有板块(14),并且夹持腔(12)起到对板块(14)的夹持固定作用,且板块(14)为防水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利施工的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立柱(1)与第二立柱(7)内部通过两组金属片(13)固定连接,且金属片(13)采用弹性材料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利施工的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底部由防滑材质制成,所述底座(2)两侧皆开设有固定螺栓使用的螺丝孔(3),且螺丝孔(3)内部开设有螺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利施工的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摆臂(6)、钢索(9)、卡扣(10)与卡槽(11)皆为防锈金属材质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利施工的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4)两侧皆开设有开孔(5),且开孔(5)内侧为粗糙防滑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