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空建筑垃圾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拖料机构(100),所述拖料机构(100)包括拖车(110)、开设于所述拖车(110)顶部的浅槽(120);稳固机构(200),所述稳固机构(200)包括与所述浅槽(120)内腔底部贴合的稳固板(210)、活动安装于所述稳固板(210)一侧的两个支撑板(220);卸料机构(300),所述卸料机构(300)包括安装于所述浅槽(120)内部的两个挡板(310)、设于两个挡板(310)之间并且与所述拖车(110)连接的气缸(320)、与所述气缸(320)活动端连接的推板(33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空建筑垃圾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固板(210)设置为L形,并且由塑料材料制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空建筑垃圾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固板(210)上开设有开口(400),所述开口(400)靠近稳固板(210)顶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空建筑垃圾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220)设置为三角形,并且底部与稳固板(210)底部平齐,所述支撑板(220)制作材料与稳固板(210)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空建筑垃圾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板(330)悬于浅槽(120)内部,所述推板(330)与一个稳固板(210)活动贴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空建筑垃圾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拖车(110)一侧安装有托架(500),所述托架(500)顶部活动设有多个稳固板(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