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利工程施工埋管放线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板(7),两个所述限位板(7)上均穿设有两个第二电动推杆(8),两个所述第二电动推杆(8)为一组,两组所述第二电动推杆(8)的一端均通过连接板固定连接有支撑架(9),两个所述支撑架(9)的内壁顶部均固定连接有凹架(13),两个所述凹架(13)的底部均穿设有液压杆(14),两个所述液压杆(14)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弧板(15),两个所述弧板(15)上放置有同一个固定杆(17),两个所述弧板(15)的底部一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18),两个所述固定块(18)的相对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三电动推杆(19),两个所述第三电动推杆(19)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U形架(20),两个所述U形架(20)均套接在固定杆(17)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利工程施工埋管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一个所述支撑架(9)的一侧设置有控制器(1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利工程施工埋管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底部四角均固定连接有万向轮(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利工程施工埋管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四角均穿设有第一电动推杆(3),四个所述第一电动推杆(3)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利工程施工埋管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一侧开设有倾斜槽(5),所述倾斜槽(5)内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活动板(6)。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利工程施工埋管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开设有滑槽(10),所述滑槽(10)内滑动连接有两个滑块(11),两个所述滑块(11)的顶部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支撑架(9)的底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利工程施工埋管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凹架(13)上均套接有两个环套(16),两个所述环套(16)为一组,两组所述环套(16)的相对侧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弧板(15)的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