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警示装置,包括底座(1)、滑轨架(2),固定装置(3)和警示板(4),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轨架(2)的底部与底座(1)顶部的两侧固定连接,所述固定装置(3)的两侧与滑轨架(2)内壁的外侧活动连接,所述警示板(4)的表面与固定装置(3)的内壁活动连接,所述滑轨架(2)正面与背面均开设有滑槽(5),所述滑槽(5)的内壁滑动连接有外支撑杆(6),所述滑槽(5)内壁两侧的顶部均开设有连接组件(7),所述外支撑杆(6)外侧的顶部均开设有紧固机构(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组件(7)包括支撑槽(701),所述支撑槽(701)开设于滑槽(5)内壁两侧的顶部,所述支撑槽(701)的内壁滑动连接有衔接块(702),所述衔接块(702)的内侧与外支撑杆(6)两侧的顶部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机构(8)包括空心槽(801),所述空心槽(801)开设于外支撑杆(6)外侧的顶部,所述空心槽(801)的内部设置有活块(802),所述活块(802)的两侧均通过轴销与空心槽(801)内壁两侧的顶部活动连接,所述活块(802)的内壁螺纹连接有螺杆(803),所述滑槽(5)内壁内侧的顶部开设有螺孔(804),所述螺杆(803)的表面与螺孔(804)的内壁螺纹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支撑杆(6)外侧的底部开设有通孔(9),所述通孔(9)的内壁滑动连接插地锥(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轨架(2)正面与背面底部的右侧均通过轴销活动连接有锁杆(11),所述滑轨架(2)正面与背面底部的左侧均固定连接有卡块(1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顶部的前侧开设有收纳槽(13),所述底座(1)顶部前侧的左侧通过合页活动连接有盖板(14)。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纳槽(13)内壁右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磁块(15),所述盖板(14)右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磁块(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