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塑胶制品生产用原料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工作台,所述工作台的表面安装有输送筒,所述输送筒的内部设置有输送件;
拆卸组件,所述拆卸组件设置于所述输送筒的表面,所述拆卸组件包括拆卸槽,所述拆卸槽内壁底部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定位槽,两个所述定位槽的内部均设置有定位块;
拆卸盖,所述拆卸盖设置于所述拆卸槽的内部,所述拆卸盖的两侧与两个所述定位块连接;
固定组件,所述固定组件设置于所述输送筒与所述拆卸盖之间;
加热件,所述加热件设置于所述输送筒与所述拆卸盖之间;
移动组件,所述移动组件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移动组件分别设置于所述工作台与所述输送筒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胶制品生产用原料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包括固定杆,所述固定杆表面的左右两侧均套设有固定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胶制品生产用原料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组件包括移动槽,所述移动槽的内部滑动连接有移动块,所述移动块的表面连接有L形连接块,所述L形连接块的一端与所述加热件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塑胶制品生产用原料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块的内部设置有固定栓,所述移动槽内壁的底部开设有与所述固定栓相适配的固定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胶制品生产用原料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拆卸盖的一侧设置有进料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胶制品生产用原料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筒的一端设置有活动组件,所述活动组件包括圆形活动板,所述圆形活动板的边侧连接有多个限位块,所述输送筒的一端开设有与所述限位块相适配的限位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塑胶制品生产用原料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与所述输送筒之间设置有连接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