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块(2),所述连接块(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空心柱(3),所述空心柱(3)的内部设置有伸缩结构(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结构(4)包括竖杆(401),所述竖杆(401)位于空心柱(3)的内部,所述竖杆(401)左侧的底部开设有横槽(402),所述横槽(402)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弹簧(403),所述弹簧(403)内壁的内部固定连接有横杆(404),所述空心柱(3)的左侧开设有通孔(405),所述横杆(404)与通孔(405)配合使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杆(40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防护罩(5),所述竖杆(401)表面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照明灯(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柱(3)正面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开关(7),所述空心柱(3)的背面固定连接有把手(8)。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块(9),所述固定块(9)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警示旗(1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柱(3)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11),所述支撑块(11)的外侧固定连接有警示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