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工程的管道定位装置,包括底板(1)和移动板(3),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底端对称固定安装有四个支柱(2);
底板(1)和移动板(3)通过高度调节机构连接,高度调节机构包括两个电动缸(4),两个电动缸(4)对称固定安装在底板(1)的顶端,两个电动缸(4)远离移动板(3)的一端与移动板(3)的底端固定连接;
移动板(3)上设置有两个夹紧机构,其中一个夹紧机构包括管道(6),管道(6)放置在移动板(3)上,移动板(3)上固定安装有U型板(5),U型板(5)上螺装有螺杆(7),螺杆(7)的底端转动安装有压板(8),压板(8)的两端对称固定安装有两个滑块(9),U型板(5)的两端内侧壁上均开设有滑槽(10),两个滑块(9)分别与两个滑槽(10)滑动连接;
底板(1)的底端设置有移动机构用于对底板(1)的移动作业;
底板(1)上设置有辅助机构用于辅助对底板(1)的移动作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的管道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机构包括四个万向轮(11),四个万向轮(11)分别与四个支柱(2)转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市政工程的管道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机构包括扶手(12),扶手(12)固定安装在底板(1)上,扶手(12)上设置有橡胶套(1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工程的管道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螺杆(7)上均固定安装有手轮(1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市政工程的管道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板(3)的顶端和压板(8)的底端均设置有橡胶垫(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