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工程施工服务用宣传展架,包括连接柱一(1),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柱一(1)的顶部铰接有连接柱二(2),所述连接柱二(2)的正面开设有收纳槽一(3),所述收纳槽一(3)的内部铰接有固定杆(4)的一端,所述固定杆(4)上设置有夹持机构(5);
所述夹持机构(5)包括限位杆(51)、夹板(52)、弹簧(53)、圆板(54)、把手(55),所述夹板(52)设置在固定杆(4)的正面,所述限位杆(51)固定安装在固定杆(4)的正面,且贯穿夹板(52)与夹板(52)滑动连接,所述弹簧(53)套设在限位杆(51)的外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施工服务用宣传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板(54)固定安装在限位杆(51)的前端,所述弹簧(53)的两端分别与圆板(54)的背面和夹板(52)的正面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工程施工服务用宣传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55)固定安装在夹板(52)的正面,所述夹持机构(5)的数量为两个,且分别设置在连接柱二(2)的左右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施工服务用宣传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4)的正面开设有收纳槽二(6),所述收纳槽二(6)的内部铰接有支撑杆(7),所述支撑杆(7)的底部开设有缺口(8)。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工程施工服务用宣传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柱一(1)的背面开设有凹槽(9)和收纳槽三(10),所述收纳槽三(10)的内部铰接有支撑腿(1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工程施工服务用宣传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11)的一端固定安装有圆球(12),所述支撑腿(11)、收纳槽三(10)和圆球(12)的数量皆为两个,且对称设置在凹槽(9)的左右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