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环境监测装置,包括承托组件、调控组件和监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组件包括承托板,承托板的侧部固定有支撑腿,同时承托板的底部固定有第一电机,第一电机的输出端贯穿承托板的顶部,并固定有第一转动盘,在第一转动盘的侧部固定有安装架,在安装架上固定有光伏面板;
所述调控组件包括承托板上活动铰接的第二转动盘,在第二转动盘上固定有支撑杆,在支撑杆上固定有装置盖板,同时支撑杆之间活动套接有调控板,在调控板上固定有贯穿装置盖板的稳固支杆,在稳固支杆上固定有升降板,同时装置盖板的侧部固定有用于对建筑工程环境质量情况数据进行显示的LED面板;
所述监测组件包括固定在升降板上的监测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环境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的侧部开设有限位滑槽,同时调控板的两端固定有限位轮,限位轮滑动在限位滑槽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环境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盖板的底部活动铰接有调控螺杆,同时承托板的底部固定有第二电机,第二电机的输出端贯穿承托板,并固定在调控螺杆的一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环境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控螺杆螺纹连接在调控板上,同时调控板的侧部贴合在支撑杆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环境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盖板上固定有套筒,在套筒内固定有张力弹簧,在张力弹簧的一端固定有缓冲钮,缓冲钮的一端贴合在升降板的底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环境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测箱内开设有两端互通的流通槽,在流通槽内固定有驱动电机,在驱动电机的输出端固定有扇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环境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通槽内开设有延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安装槽,在安装槽内固定有环境监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