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原木家具生产加工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支架一(1),所述支架一(1)的上部固定安装有滑动板(2),所述滑动板(2)的侧面固定安装有斜板(17),所述支架一(1)的右侧固定安装有支架二(4),所述支架二(4)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安装架(5);
上料机构,其设置于支架一(1)与支架二(4)中间;
控制机构,其设置于安装架(5)的表面;
其中上料机构,由抬升泵(13)、底板(14)、抬升板一(15)、停放快(16)、停放柱(3)、抬升板二(19)构成;
所述停放快(16)固定安装于斜板(17)的侧面,所述停放柱(3)固定安装于停放快(16)的侧面,所述底板(14)活动安装于停放柱(3)的内部,所述抬升板二(19)、抬升板一(15)固定安装于底板(14)的表面,所述抬升板二(19)位于停放快(16)的左侧,所述抬升泵(13)的输出轴固定安装于底板(14)的底部,且抬升泵(13)的底部固定连接停放柱(3)的底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原木家具生产加工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机构,由齿轮三(10)、弹簧(11)、悬挂板(12)、滑槽(20)构成;
所述悬挂板(12)固定安装于安装架(5)的顶部,所述滑槽(20)开设于悬挂板(12)的表面,所述弹簧(11)固定安装于滑槽(20)的内部,所述齿轮三(10)活动安装于两侧悬挂板(12)的中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原木家具生产加工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架(5)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电机一(9),所述安装架(5)底部的两侧活动安装有齿轮一(6)、齿轮二(7),所述齿轮一(6)、齿轮二(7)的表面活动安装有链条带(8),所述链条带(8)的表面凹凸不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原木家具生产加工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停放柱(3)的顶部为半圆形凹槽,同时停放柱(3)中间的表面上开设有与抬升板二(19)宽度值相同的凹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原木家具生产加工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板(2)、抬升板二(19)、停放快(16)、斜板(17)的顶部全部都为从左向右的斜面,所述抬升板一(15)的顶部前端为斜面,后面一端为弧形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原木家具生产加工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17)的表面开设有凹槽(18),所述凹槽(18)与抬升板二(19)的大小尺寸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原木家具生产加工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抬升板一(15)的高度比抬升板二(19)高,抬升板二(19)与抬升板一(15)运行时是同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