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灯具销售用展示装置,包括柜体,所述柜体内部设置有板状的展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台上设置有展示盘,所述展示盘底部设置有转轴,所述转轴下端向下延伸穿过展示台,所述转轴下端设置有蜗轮;
所述展示台下方安装有沿展示台长度方向设置的蜗杆,所述蜗杆与蜗轮啮合,所述柜体上设置有用于驱动蜗杆转动的驱动装置;
所述展示台上设置有环状的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嵌设有展示灯,所述安装板顶部设置有环状的遮挡板,所述遮挡板上开设有用于展示灯灯光穿过的透光孔,所述遮挡板内边沿向下延伸构成管状的转动部,所述转动部下端与展示台固定连接,所述转动部外侧壁与安装板侧壁抵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灯具销售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台下方设置有用于防护蜗轮以及蜗杆的防护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灯具销售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盘顶部设置有用于固定灯具的固定组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灯具销售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上的展示灯为多个,且每一个所述展示灯灯光颜色不一致,多个所述展示灯呈圆周阵列分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灯具销售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外侧壁设置有多个显示块,每一个所述显示块与每一个展示灯位置相对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灯具销售用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挡板下方设置有用于增加遮挡板与安装板之间摩擦力的橡胶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