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围挡,包括围挡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围挡主体(1)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两组固定块(2),所述固定块(2)的表面插接有支撑柱(3),所述支撑柱(3)的内部滑动连接有四组限位组件(4),所述支撑柱(3)的顶面固定连接有照明灯(5),其中一组所述支撑柱(3)顶部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箱(6),所述固定箱(6)的顶面固定连接有太阳能板(7),所述太阳能板(7)的一端通过电源线电性连接有蓄电组件(8),所述围挡主体(1)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拓展板(9),所述支撑柱(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稳定组件(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围挡,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4)包括滑动连接于支撑柱(3)内部的插杆(401),所述插杆(401)的表面固定连接有拉杆(402),所述插杆(401)的顶面固定连接有弹簧(40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围挡,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组件(8)包括通过电源线电性连接于太阳能板(7)顶部的双向逆变器(801),所述双向逆变器(801)的一端通过电源线电性连接有蓄电池(80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围挡,其特征在于:所述拓展板(9)的内部插接有限位销(11),所述围挡主体(1)的表面开设有与限位销(11)相适配的插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围挡,其特征在于:所述拓展板(9)的表面固定连接有把手(12),所述围挡主体(1)的表面开设有与把手(12)相适配的滑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围挡,其特征在于:所述围挡主体(1)的一侧螺纹连接有两组支撑架(13),所述支撑柱(3)的一侧开设有与固定块(2)相适配的插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