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施工用防护栏,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支撑柱组件(10),所述支撑柱组件(10)之间连接有两个具有角度调节功能的横杆组件(20),相邻两个所述横杆组件(20)之间连接有若干个支撑杆(3);
所述横杆组件(20)包括连接座(21)和分别开设在其两端的活动口(22),所述活动口(22)内分别转动连接有伸缩调节杆件(23),所述伸缩调节杆件(23)靠近连接座(21)的一端分别开设有通孔(24),所述连接座(21)的两端分别穿设有限位轴(25),所述限位轴(25)位于通孔(24)内且与其转动连接,所述通孔(24)顶部环形阵列开设有若干个限位槽(26),所述连接座(21)的顶部螺纹连接有蝶形螺栓一(27),所述蝶形螺栓一(27)的一端延伸至限位槽(26)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施工用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调节杆件(23)包括空心杆(231)和滑动连接在其内侧的杆体(232),所述空心杆(231)的一侧开设有活动限位口(233),所述活动限位口(233)内滑动连接有限位块(234),所述杆体(232)的一端与限位块(234)连接,另一端与活动口(22)转动连接,所述空心杆(231)靠近杆体(232)的顶部一侧螺纹连接有蝶形螺栓二(235),所述蝶形螺栓二(235)的一端与杆体(232)的表面抵触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施工用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组件(10)包括立柱(11)和连接在其底部的底座(12),所述立柱(11)的顶部安装有警示灯(13),所述底座(12)的底部四周分别安装有万向轮(14)。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施工用防护栏,其特征在于,其中一个所述支撑杆(3)分别与连接座(21)连接,剩余所述支撑杆(3)分别与空心杆(231)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施工用防护栏,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若干个荧光指示牌(4),所述荧光指示牌(4)分别与支撑杆(3)连接,所述荧光指示牌(4)分别位于上下相邻两个空心杆(231)之间,且所述荧光指示牌(4)分别对称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施工用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组件(20)相向的一侧分别对称连接有加强筋(5),所述加强筋(5)分别与支撑柱组件(10)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