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化妆品销售展销柜台,包括底座(1)和固定连接在底座(1)顶部的支撑柱(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2)的外侧等距设置有多个展示组件;所述展示组件包括与支撑柱(2)转动连接的且为透明结构的展示台(3)、多个等距对称固定连接在展示台(3)内壁与支撑柱(2)之间的隔板(4)、固定连接在支撑柱(2)外侧且位于展示台(3)顶部的盖板(5)、开设在盖板(5)内部的通槽(6)和盖合在通槽(6)顶部的封盖(7),所述展示台(3)顶部设置为开口结构,且内部通过隔板(4)形成存放空间,所述通槽(6)设置为与存放空间大小相同的结构,所述封盖(7)靠近支撑柱(2)的一侧与盖板(5)转动连接,所述盖板(5)底部与展示台(3)顶部滑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销售展销柜台,其特征在于:每两个相邻所述展示台(3)之间等距设置有三个广告灯牌(10),所述广告灯牌(10)通过两个固定杆(9)与支撑柱(2)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销售展销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封盖(7)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提手(11),所述提手(11)远离转动连接的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销售展销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台(3)的外表面上且位于存放空间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放置卡槽(8)。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销售展销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5)底部的内部且位于存放空间的上方嵌设有照明灯(1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销售展销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封盖(7)由透明材质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销售展销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12)和广告灯牌(10)均与外界控制设备电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