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铝型材生产用矫直装置,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内部开设有凹槽(2),所述凹槽(2)的内壁底端开设有第一滑槽(5),所述第一滑槽(5)的内部转动设有双头螺杆(6),所述双头螺杆(6)的外侧套设有第一滑块(7),所述第一滑块(7)的顶端固定设有滑动板(8),所述滑动板(8)的上部外侧固定设有第五矫直轮(22),且第五矫直轮(22)的数量为三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型材生产用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顶端贴合设有固定板(13),所述固定板(13)的底端固定设有滑动柱(14),所述滑动柱(14)的底端固定设有第二矫直轮(16),且第二矫直轮(16)的数量为四个,所述滑动柱(14)的外侧套设有弹簧(15),且弹簧(15)的底端与第二矫直轮(16)的顶端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型材生产用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2)的内壁底端开设有第二滑槽(9),所述第二滑槽(9)的内部固定设有滑柱(11),所述滑柱(11)的外侧往复滑动有第二滑块(10),且第二滑块(10)的顶端与滑动板(8)的底端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型材生产用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2)的内壁底端一侧固定设有第一矫直轮(3),所述第一矫直轮(3)的外侧固定设有第一电机(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型材生产用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2)的内壁底端另一侧固定设有第四矫直轮(20),所述第四矫直轮(20)的外侧固定设有第二电机(2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型材生产用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双头螺杆(6)的一侧固定设有第一手轮(12),且第一手轮(12)在箱体(1)的外侧转动。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铝型材生产用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3)的内部转动设有螺纹杆(17),所述螺纹杆(17)的底端转动设有第三矫直轮(18)。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铝型材生产用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17)的顶端固定设有第二手轮(19),且第二手轮(19)在固定板(13)的顶端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