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除尘的抛丸机,包括方箱以及抛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抛丸器安装在所述方箱内部上侧壁,所述方箱前侧转动装配有箱门,所述方箱内部安装有放置台,所述方箱内部安装有过滤板,所述过滤板位于所述放置台下侧,所述方箱后侧开设有两个呈圆周分布的方口,两个所述方口均安装有风扇,所述方箱后侧安装有两个与所述风扇相匹配的过滤箱,所述方箱后侧设有传动组件;
所述传动组件包括所述方箱内部转动装配的转轴,所述转轴前端与所述抛丸器传动连接,所述转轴后侧同心固定设有第一皮带轮,右侧的所述风扇同心固定设有第二皮带轮,所述第一皮带轮与所述第二皮带轮之间设有第一皮带,所述第一皮带轮侧壁开设有若干呈圆周分布的齿槽,所述方箱内部后侧壁转动装配有与若干所述齿槽相匹配的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前侧同心固定设有第三皮带轮,左侧所述风扇前侧同心固定设有第四皮带轮,所述第三皮带轮与所述第四皮带轮之间设有第二皮带,所述方箱后侧设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转轴后侧传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除尘的抛丸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前侧固定设有第二齿轮,所述抛丸器后侧转动装配有第三齿轮,所述转轴滑动装配有与所述第二齿轮和第三齿轮相啮合的齿圈,所述方箱内滑动装配有两个与所述齿圈相匹配的推板,所述方箱内部转动装配有螺杆,两个所述推板均开设有与所述螺杆相匹配的螺纹孔,所述方箱内部固定设有导向杆,两个所述推板均开设有与所述导向杆相匹配的圆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除尘的抛丸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方箱内部转动装配有圆杆,所述圆杆同心固定设有与所述过滤板相匹配的震动轮,所述转轴向后伸出所述方箱一侧同心固定设有第五皮带轮,所述圆杆向后伸出所述方箱一侧同心固定设有第六皮带轮,所述第五皮带轮与所述第六皮带轮之间设有第三皮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除尘的抛丸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方箱下侧开设有长口,所述方箱下侧滑动装配有与所述长口相匹配的长板。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除尘的抛丸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杆向前伸出所述方箱一侧固定设有手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