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表面防腐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架车(1)、设置在移动架车(1)上的喷涂机(2)、与喷涂机(2)连接的喷枪、设置在移动架车(1)上用于控制喷枪的控制开关(3)、设置在喷涂机(2)下方的第一调节机构(4)及设置在移动架车(1)至少一侧的第二调节机构(5);
所述第一调节机构(4)包括竖直调节杆及设置在竖直调节杆下部的第一调节座;
所述第二调节机构(5)包括底座及可相对底座伸缩的第二调节座(54),所述喷枪的喷头分为限位于第一调节座及第二调节座(54)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结构表面防腐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架车(1)包括顶框(11)、连接在顶框(11)下部的支腿(12)、设置在支腿(12)底端的行走轮(13)及设置在顶框(11)的前端的导向支杆(14);
所述支腿(12)的宽度大于钢结构件的宽度,所述喷涂机(2)固定连接顶框(11)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结构表面防腐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支杆(14)的前端设置有挂链(15),所述挂链(15)在重力作用下下垂。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钢结构表面防腐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机构(4)包括竖板(41)、开设在竖板(41)上的调节槽(42)、穿设在调节槽(42)内的固定件(43)及设置在竖板(41)下端的第一横杆,所述第一调节座设置在第一横杆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钢结构表面防腐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座包括具有开口的卡环(45),所述卡环(45)包括设置在开口一侧的第一施力部(46)及另一侧的第二施力部(47),所述第一施力部(46)及第二施力部(47)交叉使得卡环(45)张合度可调。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钢结构表面防腐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调节机构(5)包括竖杆(51)、设置在竖杆(51)上的调节架(52)及连接在调节架(52)上的第二横杆(53),所述第二横杆(53)端部连接所述第二调节座(54)。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钢结构表面防腐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调节座(54)为两半圆形夹片。
8.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钢结构表面防腐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架车(1)上两侧设置有推手(6)。